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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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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忻
大明
籍貫陝西西安府盩厔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嘉靖二十年辛丑科同進士出身

趙忻(?—?),字子樂,陝西西安府盩厔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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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鄉試第三十二名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辛丑科進士[1][2]。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任長洲縣知縣。為政廉明,升刑部主事,歷官直隸保定府(今河北省保定市)知府[3]。累升都察院佥都御史,安撫江南,因無法平定海夷作亂而被逮捕[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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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趙彬,壽官;祖父趙策,伴讀;父趙應麟,母李氏[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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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畿輔通志·卷五十九》
  4. ^ 《長洲縣志》(卷三):赵忻,字子乐,盩厔人,辛丑进士,二十二年任。才颖廉利,理略纵横,人吏在廷,若履冰上,每一顾问,无不股栗。设事以参刺人隐,微几无遁情。清身苦体,刻意立政。比岁歉,循田野辨穰瘠,令上田输米而下入银,咸以为便。然指向有所锄抑,不复隐恤。自是法令滋章矣。以征召升刑部主事,历佥都御史来抚吴,以海夷不能靖被逮。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吳世良
明朝長洲縣知縣
嘉靖年間
繼任:
俞時及
前任:
蕭體元
明朝保定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陳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