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政治罪者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编辑]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与联合国人权宪章(User:Jackjhonson指的应该是国际人权宪章)并无从属关系。--Berthe(留言) 2017年8月4日 (五) 21:19 (UTC)
- 中国人民共和国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被迫害者,绝大多数以言论判罪,公然践踏人权,违反联合国人权宪章,这逻辑关系这么明显直接。 --Jackjhonson(留言) 2017年8月11日 (五) 02:25 (UTC)
- 这是常识,不是我的原创研究,而是多数有良心,心智正常的学者正常逻辑判断。我可以给你们两个引用文章,来证明。[1][2] --Jackjhonson(留言) 2017年8月13日 (日) 00:14 (UTC)
- 上级的分类是政治犯,已经表明这类罪犯的性质了。所有罪名归根结底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系的裁决,压根不需要你我或公众的价值判断。“以言论判罪,公然践踏人权”是政府控制下的司法体系,不是这个罪名。再说推翻某个政权本就是一个中性的事件,难道你好我好大家好,一起“过家家”?@Jackjhonson:。--Berthe(留言) 2017年8月20日 (日) 01:46 (UTC)
- ^ 透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上) ——恶法下的10个荒谬现象. 中国人权双周刊. 2016 [2017-08-12].
- ^ 美国法典中的煽动颠覆罪和中国的相同吗?. 美国之音. 2016 [201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