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美國/優良條目/76
外观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十五修正案对美国总统和副总统职位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时的继任程序作出了修正和规定,并增加了由副总统和内阁成员判断总统是否能够继续履行职责的新条款。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六节中所规定的继任程序遣词并不明确,其中没有说明“如遇总统被免职、死亡、辞职或丧失履行总统权力和责任的能力时”,副总统究竟应该成为新任总统还是代理总统,亦未规定若副总统“被免职、死亡、辞职或丧失履行”副总统权力和责任的能力时又该如何處理。修正案于1965年7月6日由美国国会提出,1967年2月10日获得了足够数量州的批准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