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奔,統稱為離家出走,是個社會問題。現代社會成年人有人生自由,不可以稱為私奔。而按公共行政,警方找獲失蹤人口包括出走人口會轉交社署跟進,之後會通知其家長接回家中。有個可怕案例,奧地利獸父案伊麗莎白·弗里茨離家出走結果無助--AngelaWings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02:3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