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陳強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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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编辑]

自己也經常在沒有討論的前題下擅改做自己的版本,這是誰的問題?你可以不認同別人寫的,但如果別人寫的是有理據支持你就不應該移除別人的文字,而是舉出相反的證據,希望andrew不要再自負地扣人帽子,你寫的只是將別人寫的過份地省略,又有錯字,令人不明所意。另外,「如您不欲文章被其它用户编辑或转载,请勿提交」。210.6.55.87 (留言) 2009年11月22日 (日) 15:16 (UTC)[回复]

根據生者傳記,所有未列明來源或來源待考之負面資料都可以立刻移除。至於把別人寫的過份地省略,是因為原文中有不中立的言論,移除是理所當然,它們沒有理據支持(原因早前已經解釋過)。而有錯字,令人不明所意則更加不合情理,因為你應該協助改善,不是回退。最後請你回到Talk:你睇我唔到‎‎討論,不要在兩個討論頁討論一樣的話題。— Άndrew (✉✍) 2009年11月22日 (日) 15:29 (UTC)[回复]
請不要再自圓其說了,本來這裡是有注明來源的,而你就不經討論就將之定向到另一題目,你要這樣做或許是合理的,但你那兩句文字卻是簡略到不知所以的,最起碼你也要別人知道陳強為甚麼起爭議,有興趣就按下去再看,而不是過份地省略,還有,原文言論未必是不中立,相反我覺得你要堅持那些有來源支持的是不中立、"沒有理據支持」等等,恐怕只是你不肯面對現實,看來最不中立的那位是你吧?至於你對我說「應該協助改善,不是回退」這句,還是請你自己自我反省吧!210.6.55.87 (留言) 2009年11月22日 (日) 17:06 (UTC)[回复]
你剛才增加的內容不但和之前的不一樣,而且沒有來源,移除沒有問題。我也沒有簡略,我做的是移除不中立內容,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搜尋。陳強為甚麼起爭議已經列明,加上原文言論根本就是不中立。保持中立的觀點是維基百科的支柱之一,這是所有維基人應該堅持的,不符合的就不應該出現在維基。— Άndrew (✉✍) 2009年11月22日 (日) 17:47 (UTC)[回复]
看來最不中立又不尊重維基的是andrew先生你吧? 你一直都是在自相矛盾,又是你說因為兩個條目的字重覆要移除,所以現在寫的才會"不一樣",陳強條目現在被增加的內容可以算是你睇我唔到#爭議的撮要版,作用就像報紙一單新聞內文前的開場白一段被粗體顯示的字,這當然會跟之前的不會一樣,來源也可以在"主條目"找到,那就不算是"沒有來源",而且你移除和你所寫的根本就無凌兩可,而且過份地簡略,至於什麼是不中立?你做的移除不中立就是不中立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9.76.141.160對話貢獻)加入。
我再說一次,亦希望是最後一次,我是根據方針移除不中立內容,不過有人不斷新增不中立內容,這是尊重方針、尊重維基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你應該學懂如何為「敵人」寫文章。最後與其說人不中立,你不如去找一些可供查證的來源去証明你自己的中立吧。— Άndrew (✉✍) 2009年11月23日 (一) 11:25 (UTC)[回复]
自命中立的人,說自己幾多次根據方針也好,你也不過是不中立,不中立的行動和話語說和做多少次都是不中立,還有,請問這裡只有你才是"根據方針行事"嗎?「與其說人不中立,你不如去找一些可供查證的來源去証明你自己的中立吧」,只懂說人不是其實自己才是最中立,真是可笑!—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9.76.141.160對話貢獻)加入。
難道你覺得現在的內容中立嗎?你怎能証明不能宏觀事實之全部陳強似乎未能控制自己的情緒[谁?]指是利用了被訪者、聽眾和網民?— Άndrew (✉✍) 2009年11月23日 (一) 16:10 (UTC)[回复]
FANS屎真係大晒咩!又係FANS屎又係所謂編輯就可以無法無天?事實擺在眼前也不願意面對,真好笑。210.6.55.87 (留言) 2009年11月23日 (一) 16:42 (UTC)[回复]
事實是你違反了方針,如果你不能夠接受的話,請到香港網絡大典編輯。— Άndrew (✉✍) 2009年11月23日 (一) 16:52 (UTC)[回复]
方針前方針後,你又對WIKI好了解同尊重?你自己都係最唔中立果一個囉,我看你本人還不是和陳強一樣吧?210.6.55.87 (留言) 2009年11月23日 (一) 17:03 (UTC)[回复]
最少我會尊重方針,在內容上保持中立。— Άndrew (✉✍) 2009年11月23日 (一) 17:37 (UTC)[回复]
不事先討論就掛個不中立的模板的,是你;掛了模板就算一句解釋都沒有,見有人反對就說別人不中立的,又是你;明明已經有很多連結作證,但又諉說來源不可靠的,又是你;告訴你那是903的板連陳強也有發言,你就說網民都是假扮的……你尊重方針?不要說笑話好了沒!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1月24日 (二) 06:49 (UTC)[回复]
見到內容不中立,去掛上模板希望引發討論的,是我;指出內容不中立的,又是我;不斷在解釋為何網民在討論區的言論不可當作來源,又是我。那你呢,你又有沒有認真去閱讀,去尊重這個經過維基社群討論後達到共識的方針?
如果你覺得指引有問題,應該到互助客棧提出,向社群解釋你為什麼覺得網民在討論區的言論可以當作來源,而不是在這裡硬說我是陳強的粉絲。— Άndrew (✉✍) 2009年11月24日 (二) 12:52 (UTC)[回复]

"去挂上模板希望引发讨论的,是你"?希望你不要混淆別人了,嚴格來說最不尊重方針的人應該是你(andrew),掛模板的人冇錯是你,但你當時並沒有指出內容有何不中立,只是在別人回退和質疑你時你才"娓娓道來",而且你掛果個模板上面都有寫明"加上此模板的编辑者需在讨论页说明此节中立性有争议的原因,以便让各编辑者讨论和改善"。個模板都已經寫到明,掛模板者係須要在討論頁寫上理由,但你有嗎?難道真係因為你而引發討論?真係唔該你唔好講到自己咁偉大啦!還要叫人去"互動客盞"?請問是誰做壞程序做壞規矩在先?你仲要口口聲聲同人講規矩!睇怕如果沒有人反對你你就可能已經過左骨,條目永遠變做你想要的版本吧? 明明條目已經有來源的情況下你就諸多藉口說這個不可以那個不可以,請問你有尊重過維基社群嗎?如你有尊重的,掛模板當時你就應該講清講楚,要服眾唔係一味搬d咩維基方針出來就可以吧?你又有睇清楚所有參考來源嗎?硬要將全部來源都定義做不中立,你叫中立?可笑210.6.55.87 (留言) 2009年11月24日 (二) 16:42 (UTC)[回复]

當時中立性已經很明顯有問題,如果你真的像你形容般那麼不尊重方針,我已經改了不用掛版了吧。到你提出你的觀點時,我亦不斷向你解釋什麼是可靠来源,可惜閣下不像有閱讀方針,方針中已經清楚寫明為什麼你的來源不可靠,我實在希望你可以認真去閱讀,去尊重這個經過維基社群討論後達到共識的方針。方針就像法律,如果你不尊重你所在地的法律,相信當地不會歡迎你。— Άndrew (✉✍) 2009年11月24日 (二) 17:25 (UTC)[回复]
不要再避重就輕了好不好?你是這裡的皇帝嗎?如果連做皇的都在不尊重法律的話,這應該稱得上是暴君吧?還好說什麼歡迎不歡迎,真是大言不慚210.6.55.87 (留言) 2009年11月24日 (二) 18:20 (UTC)[回复]
是你在兜圈子,你應該尊重方針。— Άndrew (✉✍) 2009年11月24日 (二) 22:10 (UTC)[回复]

你在飾演人肉錄音機嗎?一直在兜又最不尊重方針的人完全是你—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9.76.141.160對話貢獻)加入。

因為你不明白方針,我才需要不斷向你解釋。另外移除負面資料不用經過討論。— Άndrew (✉✍) 2009年11月25日 (三) 10:36 (UTC)[回复]

不用經過討論??你真是好不知所謂,還有不是我不明白方針,而是你自己根本都沒有尊重過方針,其身不正沒資格做正義超人,還有你根本沒有權利將維基私有化,fans和靠惡不是大晒的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9.76.141.160對話貢獻)加入。

你已經幾次沒有簽名
我哪時沒有尊重方針,如果你是說掛POV版,我之後已經補回討論頁內容。就算我是你口中的粉絲,就不能編輯維基嗎?— Άndrew (✉✍) 2009年11月25日 (三) 12:00 (UTC)[回复]

粉絲能編輯維基,但粉絲要多多事實扮正義扮尊重方針你不要以為沒人看得穿,你有尊重過方針?上面已經指出了你的問題,我冇必要回帶,但這些也不到你不否認,有這種粉絲也真太令人羞恥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1月25日 (三) 12:08 (UTC)[回复]

我絕對尊重方針,不用假扮。— Άndrew (✉✍) 2009年11月26日 (四) 11:09 (UTC)[回复]

條目被河蟹[编辑]

我只能說,發動編輯戰的,是那位andrew,在這裡我不說太多,但要將條目回退做他想要的版本,其實卻清空了很多應該記下的有用資料,而且這些都是可供查證的來源,andrew強行說這些都是不中立,只是因為他是903 的fans,但這種河蟹行為對維基不是一種破壞嗎?210.6.55.87 (留言) 2009年11月26日 (四) 01:33 (UTC)[回复]

那請你提供可供查證的來源。這名編輯者多次在不事前討論的情況下不是任意搬動條目文字就是回退他人,請你提供証據— Άndrew (✉✍) 2009年11月26日 (四) 10:57 (UTC)[回复]

"陳強在主持節你睇我唔到時常常堅持自己的論點[3],以致引來爭議。"<<<我想問這叫做好的編輯嗎?你睇我唔到冇《書名號》,還有「以致」是什麼意思?這是中文?ANDREW1214先生再早的編輯版本更加是口語夾雜,ANDREW1214先生如果要堅持陳強的爭議要定向到另一條目,首先應該在討論頁先做討論再說,但他沒有這樣做,而是自把自為地做了他想做的事,但陳強的爭議應該不會只是"常常堅持自己的論點",最起碼都要有個預覽吧?簡化到這樣又要將條目移到別的地方,然後又說什麼沒有來源,我覺得ANDREW1214先生一直都不遵守這裡的規則,更加枉說你是在根據或尊重方針,如果只是因為別人寫的他看不過眼就被冠以「破壞」,這是對有心改善條目的人的一種侮蔑。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1月26日 (四) 02:48 (UTC)[回复]

節目名不用加上書名號。我不覺得「以致」或「以至」是口語[1]。另外如果你覺得有語病,應該平心靜氣協助改善。另外你希望把內容移到這裡,我只是覺得要同時維護兩邊條目太浪費時間,加上部分編輯者只會編輯其中一個條目,導致兩邊的內容不同步。最起碼都要有個預覽吧,引用的來源就已經是預覽。— Άndrew (✉✍) 2009年11月26日 (四) 10:57 (UTC)[回复]

節目名不用加上書名號?這是誰說的?這又是"根據方針"?就是因為"只是你覺得"所以就可以二話不說就自把自為?"引用來源就已經是預覽"?來源是指那一個?你之前不是說過來源不可靠的嗎?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1月26日 (四) 11:16 (UTC)[回复]

根據維基格式手册,一般只有出版物才會加上書名號,所以在節目名上加上書名號是不被建議的。條目的內容應該都附有可靠來源,如果沒有的話就不應該出現,當然就不再需要「預覽」。— Άndrew (✉✍) 2009年11月26日 (四) 18:32 (UTC)[回复]

是不是根據粉絲的方針?如果andrew所做的是維基的方針,這種隻手遮天的控制輿論手法真的令人很不安。210.6.55.87 (留言) 2009年11月26日 (四) 15:12 (UTC)[回复]

據我所知沒有粉絲這個方針。如果你覺得條目不完善(你口中的隻手遮天,事實上維基和我都沒有控制輿論),請去找一些可供查證的來源然後才新增,我也樂於見到條目有更多不同的內容。— Άndrew (✉✍) 2009年11月26日 (四) 18:32 (UTC)[回复]

你自己根本就是粉絲方針行事,事實上你口說的不中立、來源不可靠,以及不在討論頁尋求共識(你們常說的),而是單方面就跑去要求保護條目,兼要將別人所努力寫的都回退,別人再回退你的,你就中傷說別人是在「破壞」,你要「染白」你的偶像但同時又在抹黑別人,這不是你的隻手遮天?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1月30日 (一) 05:59 (UTC)[回复]

我和管理員的建議一樣,請你看清Wikipedia:生者傳記特別是移除未列明來源或來源待考之負面資料。要說的之前已經說過,不再重複了。— Άndrew (✉✍) 2009年11月30日 (一) 10:31 (UTC)[回复]
請自命清高自命自己才最懂維基方針的你不要再迴避你過得自己唔過得人的問題210.6.55.87 (留言) 2009年12月1日 (二) 00:53 (UTC)[回复]
敢問我迴避了哪條問題?— Άndrew (✉✍) 2009年12月1日 (二) 12:50 (UTC)[回复]

這條問題已經是迴避了問題。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2月4日 (五) 02:46 (UTC)[回复]

生者傳記准則沒有寫明要將一個人的優缺點都各要寫成50:50,難道巴士阿叔的負面評價比正面多,就是不客觀和有違生者傳記?陳強也一樣,根本條目所寫的都有舉證並非無中生有,你覺得你抹黑了別人就可以騙到全世界?你真是太天真囉!大話說幾多次都是大話,從你過去做的好事可見你的建議和維基完全是兩回事,請不要扮代表了好不好?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1月30日 (一) 11:23 (UTC)[回复]

恐怕閣下一直不尊重這個討論,也沒有接受我的建議,去認真的讀一讀方針,要不然你在讀中立的觀點時應該讀到不合理的比重這段。而且重點是網民在討論區的言論不可當作來源,根本不可能出現在條目,到底你何時才能明白這個簡單的道理。— Άndrew (✉✍) 2009年11月30日 (一) 19:19 (UTC)[回复]
請搞清楚,一直不尊重這個討論的,是andrew1214先生你,當初不討論就自把自為的人是你,現在你以為跑出來指著別人來品評自己就很清高,請問你有何資格?就是因為你夠厚顏?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2月1日 (二) 08:43 (UTC)[回复]
我哪有自把自為,如果是這樣就不用掛版直接改掉了。方針在前還有狡辯的你才是不尊重方針。— Άndrew (✉✍) 2009年12月1日 (二) 12:50 (UTC)[回复]
你沒有自把自為?是誰不先去討論就移除別人寫的再加上一個不中立的模板?說甚麼因為(你覺得)不中立所以就不用討於,難道這不是你的狡辯和不尊重方針?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2月4日 (五) 02:51 (UTC)[回复]

又是別人的"不尊重"?今次還是別人"不尊重討論",你真是自負得令人覺得可笑,是不是要別人都要接受你的建議才叫"尊重"?口口聲聲方針方針,但到頭來你自己才是最不尊重方針的一個,你又何不是從不聽別人的?那你又有尊重過別人幾多?還要說甚麼"討論區不可當來源",那是不是說整段"爭議"都可以河蟹掉了?你真的很不知所謂!210.6.55.87 (留言) 2009年12月1日 (二) 00:46 (UTC)[回复]

與其說是河蟹,不如說成令條目更中立。— Άndrew (✉✍) 2009年12月1日 (二) 12:50 (UTC)[回复]
空喊口號有用?陳強真係好,擁有一大班比我的家犬更加忠心的粉絲,完全不分青紅皂白,真好教養。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2月4日 (五) 02:46 (UTC)[回复]
請自重,不要進行人生攻擊。— Άndrew (✉✍) 2009年12月4日 (五) 23:36 (UTC)[回复]

沒有人人生攻擊你,如果你是真正公平不偏私,就不叫做忠心,和我家的忠犬都沒有關係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2月5日 (六) 04:46 (UTC)[回复]

我就是真正公平不偏私,在我提出的改善中已經包含正反方的觀點。— Άndrew (✉✍) 2009年12月5日 (六) 13:09 (UTC)[回复]
你就是真正公平不偏私?對不起,你的厚顏真叫人反胃210.6.55.87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09:14 (UTC)[回复]
在中立性層面上起碼比你的編輯好。敢問你憑什麼寫出陳強不能宏觀事實之全部這句話。— Άndrew (✉✍) 2009年12月6日 (日) 11:43 (UTC)[回复]

你在最近的討論中已經沒有新觀點提出,讓我做一個小總結

  • 為什麼網民的評價不可當作來源?詳見不可靠來源BBS和新聞組的帖子、Wiki的內容或者來Blog上的留言都決不能成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來源。這是因為我們無法知道究竟是誰寫的它們。
  • 沒有可靠來源的內容是需要移除的。要不然每人都增加自己的觀點,就會令條目不中立。不中立的條目是不會受到歡迎的,相信的編者的你也不願意看到。
  • 誰不先去討論就移除別人寫的再加上一個不中立的模板?不是每一個對條目的編輯都要經過討論才可以實行,只要在有人提出自己觀點時就開始討論即可。

如果你不能接受以上的所有,可能維基不太適合你。你可以暫時離開維基,認真的想清楚是否繼續編輯,世界還有很多事等著你做呢。因為維基是有方針可循,不是像個小孩子般在死纏爛打,或是進行人生攻擊就可以改變。— Άndrew (✉✍) 2009年12月4日 (五) 23:36 (UTC)[回复]

你又想再一次的單方面行事?你做這個甚麼總結還不是人肉錄音機播回過去你自我陳述的理據而已!「不是每一個對條目的編輯都要經過討論才可以實行,只要在有人提出自己觀點時就開始討論即可」,這些不就是有你講冇人講囉!事事講方針但自己又不能達成,恐怕是你不適合維基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2月5日 (六) 04:46 (UTC)[回复]
如果是單方面行事就不會在討論頁進行。討論就是「就是有你講冇人講」?恐怕你連討論也不知道是什麼。最後我想問你,你是否同意以上的論點,如果是否的話也同時代表你不同意方針。— Άndrew (✉✍) 2009年12月5日 (六) 13:09 (UTC)[回复]
請你不用賴橫折曲了,問題重點是你當初有沒有善用過討論頁,答案是沒有,我再重申,你的確是自作主張就掛了個模板,但就一直沒有在討論頁說明因由,只是到別人在討論頁提出質疑,才來舉出甚麼方針,如果別人是不懂何謂討論那都是別人的事,但也不代表"你知道甚麼叫做討論",你掛模板時有"在討論頁進行"討論嗎?你的單方面行事在先,別人在討論頁提出質疑在後,請你不要再混淆視聽了,還要舉出甚麼中立不中立甚麼方針,敢問其身不正的你有甚麼資格?將方針解讀做自己喜歡的版本,這種人真是很可恥!210.6.55.87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09:11 (UTC)[回复]
其實掛了模板已經代表了我的立場 - 條目有中立性問題。如果要我在討論頁說明因由,我也只會說上述的話,和模板上的字差不多,而掛上模版的主要功能就是要通知其他編者,讓他們發表意見從而和引發討論,現在已經達到這個目的,根本不存在其身不正的問題。不過我對目前這個是否還是一個討論很有疑惑,因為你一直只是在死纏爛打,這和你是否懂何謂討論十分有關系,但是你居然還有顏面說懂不懂討論是別人的事,你可是和我在討論呢!你不懂討論外還不懂方針,我把方針的句子整個貼出你還可以說我解讀做自己喜歡的版本,這恐怕這是你正在做的事,不過你不會做到,因為你是徹頭徹尾的在違反方針! Άndrew (✉✍) 2009年12月6日 (日) 11:43 (UTC)[回复]
我死纏爛打?這是因為你明明自己其身不正但卻愛做維基的代言人呀!請閣下不要再將自己看得非常重要,甚麼「掛模板代表了你的立場」,請問你夠公義嗎?請問這裡的遊戲規則是任由你自把自為的嗎?「如果要陳明理由你也只會說上述的話」,「如果」嗎?請代言人你搞清楚,不是「如果要」是「必須要」呀!但你有說嗎?請問要在法廷告人是否遞張紙「他強姦了我」,沒有陳明理據就能以言入罪嗎?掛出了那個模板也都寫明掛板者是須要在討論區說明理由,而你卻從來沒有提,你根本就是將自己的責任都要推卸給別人,而且也不是說你掛了或在討論區說了就能自把自為去移走別人的東西兼冠以「不中立」吧?你口口聲聲的尊重方針,事實有嗎?事實就是你堅持扣人帽子強說別人寫的負面評價是不中立,但就完全無視方針所說的須要討論達成共識,你只是對一切有關你偶像的負面評價都看不過眼,所以才會將所有東西都定義為不中立,甚至是給你移除的都是有前文後理又有參考舉證的,或許別人寫的未必是最中立的,但你為了一已私慾竟然以「受到破壞要求保護」!破壞?你肯定只是因為你一個人看不下去的都是種破壞?縱觀你的論點根本就是前後矛盾又不能求同存異,真難為你還有顏面去死雞撐飯蓋說自己中立公平!210.6.55.87 (留言) 2009年12月6日 (日) 16:11 (UTC)[回复]
我一直在說明掛模板的原因,只是你一直只用逃避的心態去面對。你對你自己造成的破壞一無所知,是因為你加入违反WP:BLP之内容條目才被保護。既然你沒有認真看上面的留言,那我們一起看你作的編輯,看看你怎樣「遵守方針」:
  • 但卻不能宏觀事實之全部:你如何証明?這只是你自己的觀點(不中立)?
  • 陳強似乎未能控制自己的情緒:沒有來源証明。
  • 被指是利用了被訪者、聽眾和網民:沒有來源的負面資料,構成誹謗,违反生者傳記
請不要再說為什麼討論區的留言不可以作來源,因為這樣只會顯出你對方針的不了解和無知。— Άndrew (✉✍) 2009年12月6日 (日) 17:48 (UTC)[回复]


請不要再假仁假義假持平地說自己「一直在說明掛模板的原因」了,我們針對的是口口聲聲尊重方針的你到底有何其身不正,方針說的善用討論和協商,根本你就從來沒有做到,只是到被別人質疑你才肯「開金口」說原因,但都是你自己一廂情願對方針的解讀,你拒絕討論又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自把自為移走前編輯者的東西,並單方面冠以不中立都是種種自負,打從最初你就已經很不屑與其他編輯者去談,是誰在迴避和一無所知顯然易見。而且你更在「要求保護頁」投放不盡不實的資訊,僅在該板留下本條目被「破壞」的信息但又沒有將事實全部如實反映,你將自己看不過眼的視為「破壞」很明顯是在誤導管理員做決定,你當然會樂於見到這結果,不過這種行為實是作為維基人的可恥。

至於你在上面「引文」說出條目如何不公,恐怕最不公道的卻是粉絲閣下,很遺憾見到你在上面還不過是有選擇性地引文但又隱藏了很多附有連結的資料︰

"但卻不能宏觀事實之全部"的前因是甚麼?都在下面的"賣帽少女"等等的事件被反映出來,如只著眼於賣帽少女的考順但又無視何謂創意、版權;

陳強似乎未能控制自己的情緒的來源也有很多,如"陳強本人更表明自己「唔駛中肯」,節目是著眼在她的「愛」而不是帽子上,然而其節目的宣傳聲帶完全以「她賣創意」做宣傳;陳強甚至批評質疑金鈴的人別有用心,「黑心的人看人都是黑心的」,並在其討論區叫反對者上商台給他做訪問,「我同你做返一個鐘訪問都得」",難道這些都叫做"能夠控制自己情緒"?

被指是利用了被訪者、聽眾和網民的理由也一樣能在文中輕易找到,就是在條目提到的個案上面,見到陳強拿別人的故事炒作,到輿論一發不可收拾就叫人"現在要忘記被訪者"、"請維園阿伯不要留言"更甚是訪問完人又同人劃清界線,想人聽節目又容不下不同意見,這不是對被訪者、聽眾等的打完齋唔要和尚?

從以上例子可見,你要在設有前因後果的情況下提出種種質疑,請問你是看不起網民還是閣下的腦袋?

再講,你要說"討論區不是可靠來源",方針說"BBS和新聞群組的帖子、Wiki的內容或者來Blog上的留言都決不能成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來源。這是因為我們無法知道究竟是誰寫的它們。對於Wiki的情形,文章的內容可能在任何時刻發生變化,而且沒有編輯人員監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實。",基於方針,如果要舉證的是來自第三方的討論區,或者你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但問題正正是陳強本人在他的官方討論區發聲,風波都是由他而起的,帖子都是他發出的,難道出自他本人的語言這都叫不可靠?

如果你還要在一個名為"爭議"的小標題上面強求編輯者要舉出"好的爭議"才叫"持平"、才叫"合乎比例",對不起,這是你的失禮和無知,你為撐而撐到這個地步已經非常醜,希望作為粉絲的你不要再"以維基之名"去"大"別人,你只不過是犬儒不分是非地護主。

最後,口口聲聲方針方針的你,最少這條方針你都沒有尊重過,可見你從頭到尾都沒有正義的資格。

"請該資訊的編輯者提供來源出處是適當的行為,因為此行文並不會也不應該冒犯任何人,因為提供出處來源的責任是屬於提供該資料的編輯者的,以及任何未標明來源出處的資料任何人都可以將之移除。然而有些人會覺得在移除任何資料前如果不給予該資料的提供者一個機會去加入適當的來源出處是非常不公平的,尤其是當該資料並不是非常明顯的錯誤、不合理、或是有害時,這種時候維基百科鼓勵大家與其將之刪除不如把有疑問的段落移到討論頁"

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2月7日 (一) 04:45 (UTC)[回复]

我絕對沒有拒絕討論,又沒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自把自為移走前編輯者的東西。如果你覺得我掛了POV後沒有立刻開始討論,令整個討論遲了4小時開始的話,我向你道歉。在请求保护页面我沒有投放不盡不實的資訊,因為事實上你是匿名用戶,又加入負面資料(上一篇已經說明),違反生者傳記方針。你讀一讀其他編者提出請求半保護,也不用太詳細,因為管理員自己會做決定。恐怕如果我寫得太詳細,你又會說我在中傷你吧。

我看你還是沒有細讀中立的观点方針但卻不能宏觀事實之全部陳強似乎未能控制自己的情緒被指是利用了被訪者、聽眾和網民這些正正就是你自己的觀點,是你自己的非原创研究(←請你細讀),我們在寫百科全書,不是新聞,我們需要可靠來源,而不是你或網民的意見。例如陳強似乎未能控制自己的情緒,他說「我同你做返一個鐘訪問都得」,他請反對者上節目其實是中立性的表現,他又不是面對面對你說,除非他加上過量的感情符號,否則相隔網絡說別人未能控制自己的情緒的幾乎不可能的。當然我不會說陳強沒有說過這番話,因為他的留言可以勉強當作來源。
所以我使用中立的观点方針中的一個技巧,讓事實自己說話,列出陳強的回應,讓讀者自己建立自己的觀點,這正是我在我的建議中嘗試做的,這樣條目就會中立了。— Άndrew (✉✍) 2009年12月7日 (一) 17:55 (UTC)[回复]
真的令人覺得很煩厭,你還是要將責任諉過別人,但你明明就是在誤導別人扣別人帽子,這同樣都是你的抹黑和陰謀論,做出這種行為的你真的很可恥!

「匿名用戶,又加入負面資料,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就叫做「破壞」?留下一句「受到匿名用戶破壞條目」,這種說法不叫抹黑?不叫誤導?「管理員自有安排」? 又要為自己去講好說話,這種閉門造車的編輯真是自負得令人嗤之以鼻。

事實上,登入編輯者也不是每個人都有素質和操守,即使他的個人頁是掛上了一個個「榮譽編輯」的模板,如閣下。再者,是否違反生者傳記也非由你去做判官,而是經過討論才會有定論,可是你明明就是拒絕和不屑去討論,如果不是見有人反彈,你就永遠都不用講出你的理由,而且如果你真的有心「讓事實說話」,我不認為你需要為陳強去解話,這已經超出了討論條目的範圍!最後,請不要打完場說自己只是「遲了參與討論」了,如果現在的你是要打倒昨日的你,保護的合法和合理性就不存在! 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2月8日 (二) 02:24 (UTC)[回复]

我哪裡有誤導,請讀生者傳記方針:「編輯者應自在世人物傳記及其討論頁移除任何無列明來源或所倚賴之來源不符合Wikipedia:可靠來源所列準則的負面資料,且可未經討論即逕行移除」,而到最後真的是由管理員決定這是否破壞,判官不是我。所謂的抹黑和陰謀論都是你自己做壞事被人發覺後的鬼辯。另外當然沒有你的反彈,我是不會去討論的,因為根本討論是雙向的,沒有你就不會有這場討論,所以真的不知道怎樣「多謝」你了。最後,就是現在的條目除了事實外,還有不中立的言論,移除後你才發起「條目被河蟹」的討論,看來你連討論的範圍再不清楚呢。— Άndrew (✉✍) 2009年12月11日 (五) 19:09 (UTC)[回复]
不要再混淆視聽了好不好?「討論是雙向」?你有尊重過方針?有提出過討論?請不要不知醜地氣壯理不直了!掛模板者就是要在討論板說明理由,這是你的責任,也是你的不負責任!要掛的模板,應該是「本條目疑似一個愛好者網站」的模板,看你這副德性和這個條目,也真的不知道怎樣「多謝」你了!/210.6.55.87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20:36 (UTC)[回复]
2009年11月22日 (日) 15:29不算是提出討論?只是你不肯讓內容變得中立,逃避自己違反方針的真相(看你在2009年12月8日的留言只回應第一點就可知道。)。— Άndrew (✉✍) 2009年12月13日 (日) 14:27 (UTC)[回复]

厚顏的andrew先生說「與其說是河蟹,其實是讓條目更中立」,實在很可笑,還要說別人違反生者傳記?請問生者傳記是否一定要隱惡揚善?「與其說是隱惡揚善,不如說是愛好者一個粉絲要在維基建構一個只屬於粉絲的愛好者網站」。210.6.55.87 (留言) 2009年12月8日 (二) 13:41 (UTC)[回复]

沒有來源負面資料可以構成誹謗,在現實中是可以被告上法庭的。— Άndrew (✉✍) 2009年12月11日 (五) 19:09 (UTC)[回复]
就是有來源都被你冠以不中立、不可靠,百般藉口,還要抹黑他人是「破壞」,誹謗嗎?你是不是想被人告上法庭?210.6.55.87 (留言) 2009年12月11日 (五) 20:36 (UTC)[回复]
居然還有顏面說那些不中立內容有來源。制造藉口的根本就是你,想你自己的觀點留在維基,漠視方針的存在,不是破壞是什麼?想破壞的話請回討論區吧!— Άndrew (✉✍) 2009年12月13日 (日) 14:27 (UTC)[回复]
真係好笑,一個已經弄歪了臉又不要臉的人說別人沒顏面!「想你自己的觀點留在維基,漠視方針的存在,不是破壞是什麼?」是的,那個就是你吧?一心建構做一個沒有負面評價,只有歌頌的地方的你,是不是應該掛個「愛好者網站」的模板才對?方針嗎?不討論的人是誰?回退過三的人又是誰?口口聲聲維基之名,好心你不要再狐假虎威了!不要臉!219.76.141.160 (留言) 2009年12月14日 (一) 03:47 (UTC)[回复]
不要臉的是你,以為自己在網上,沒有人見到自己就可以為所欲為,你可是在誹謗他人呢!相信你也不會希望被人誹謗吧。只要你能拿出證據,這裡沒有人控制你的言論,就算我寫條目中的其它內容(可能你會稱為「歌頌」)也會提供來源,我和方針都希望你能夠提出可靠來源來證明你的負面評價。— Άndrew (✉✍) 2009年12月15日 (二) 14:2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