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KirkLU/Library and Archives/Policy/PL402.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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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编辑]

第1条 编制基础和适用范围
本实施导则根据《快速删除方针(PL402)》(下称“方针”)对于A1准则的规定和实际操作中形成的惯例编制,适用于以A1为理由提请的快速删除。
第2条 适用对象
根据方针规定,A1准则适用于“内容空泛(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定义)”条目的快速删除。
第3条 适用的情形
根据方针规定,A1准则在以下具体情形中适用:
  1. (情形一)条目的内容笼统;
  2. (情形二)没有提及条目主体,使条目不能用以区分其他事物;
  3. (情形三)没有明确描述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对主题作基本定义)。
第4条 转移适用的情形
根据方针规定,“没有实际内容”的情形包含在“内容空泛”中,但适宜转移适用G1准则。

第二章 情形一适用细则[编辑]

第三章 情形二适用细则[编辑]

第四章 情形三适用细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