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仲裁
| 中文維基百科 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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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仲裁機制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單憑社群討論或管理員無法成功處理的行為爭議,並對此提供具約束力的解決方案。在中文維基百科,目前由社群選舉資深編輯者組成仲裁委員會,依據有關方針負責仲裁事務。
目的
[编辑]仲裁是爭議解決程序的最終手段。只有在所有其他方法都無效,或者有充分理由相信所有可用的解決方式無法奏效時,才應訴諸仲裁。在進入仲裁程序前,應先嘗試其他步驟,例如爭議雙方進行討論,並在適當情況下採用調解機制。
仲裁委員會僅受理最嚴重、難以解決或持續存在的爭端,以及其他合理手段完全無法解決的違規案件。此外,該會亦不對條目內容應如何呈現(即「內容決策」)發表意見或作出裁定,因此用戶不應要求以仲裁程序處理這類問題。
歷史
[编辑]2004年之前,在英文維基百科唯一能解決最嚴重爭議的人,只有維基百科的創始人、維基媒體基金會前理事長吉米·威爾士。他也曾是唯一有權在英文維基百科上封禁一個非單純進行破壞的用戶(直接破壞可由管理員直接封禁)。如今,這樣的任務在英文維基百科改由仲裁委員會來處理。吉米說道:
| “ | "The Arbitration Committee […] can impose a solution that I'll consider to be binding, with of course the exception that I reserve the right of executive clemency and indeed even to dissolve the whole thing if it turns out to be a disaster. But I regard that as unlikely, and I plan to do it about as often as the Queen of England dissolves Parliament against their wishes, i.e., basically never, but it is one last safety valve for our values."[1] 仲裁委员会[…]可以强加一个我认为具有约束力的解决方案,当然我有保留行政宽恕权的例外。如果事实证明設置仲裁委員會是個不明智的決定,我甚至可以解散整个委员会,雖然我认为这不太可能。如果我真打算这样做,那我解散的頻率大概會像英格兰女王強制解散英格蘭议会那般頻繁(也就是根本不會),但它是我们价值观的最后堡壘。 |
” |
中文維基百科曾多次尝试引入仲裁委员会但并不成功,直至2023年末至2024年間管理人員改革讨论中,确定尝试引入仲裁机制。仲裁委員會首屆委員已於2024年選出,2025年1月就任。
程序
[编辑]如需请求对争议进行仲裁,请参见「请求仲裁」页面,该页面列出了所有正在进行与即将開啟的仲裁案件。
仲裁请求亦可用于就先前已结案件提出问题或请求,包括復議决定,以及申请执行已通过之仲裁案决定。此外,仲裁委员会委员亦可提交仲裁动议。
在试图提交仲裁前,请确保您位于正确的页面上:
- 立案请求,用于提交新仲裁案件的请求;
- 强制执行请求,针对违反既有仲裁决定的行为提请执行程序,而实际操作由仲裁委员会授權管理员執行;
- 復議请求,用于请求澄清或修改现有已结案件,包括申请撤销既有制裁措施;
- 委员动议,供仲裁委員會委員发起非针对当前仲裁的动议,然社群用户亦可于“社群讨论”部分就動議內容表达意见。
参见
[编辑]- Wikipedia:仲裁/方针,关于仲裁基本理念和简要流程的方针,已由社群商议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