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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典范条目/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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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玉环市境内共拥有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21处,其中国家级1处,为坎门验潮所省级7处,县级13处(原有18处,后有5处改列入省级文保单位)。玉环于1980年成立了玉环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由副县长担任委员会主任,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定期开展文物工作讨论会。各乡镇成立文化站,负责协调文物保护工作,基层群众自治机构有专门人员联系乡镇,负责文物的日常巡护工作。玉环基本形成县、镇、村居三级文物保护协作机制。目前,玉环全市的文物由玉环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