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宋冕 (明朝尚書)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宋冕,明朝政治人物、明朝戶部尚書

洪武元年十二月,擔任开封府知府[1]。洪武三年十一月,擔任戶部尚書[2]。洪武四年,改任河南行省参政[3]。同年,因胡惟庸舉薦,改任中书省参政[4]。同年六月,改任江西按察司副使[5]。洪武八年三月,再任戶部尚書[6]。同年五月,改任陝西行省參政[7]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太祖實錄》(卷37):辛卯以宋冕为开封府知府 上谕之曰元以六事责守令徒具虚文今丧乱之后中原草莽人民稀少所谓田野辟户口增此正中原今日之急务若江南则无此旷土流民矣汝往治郡务在安辑民人劝课农桑以求实效勿学迂儒但能谈论而已
  2. ^ 《明太祖實錄》(卷57):甲午以开封府知府宋冕为户部尚书
  3. ^ 《明太祖實錄》(卷63):洪武四年闰三月 以户部尚书宋冕为河南行省参政
  4. ^ 《明太祖實錄》(卷63):辛巳以陈宁为御史中丞宋冕为中书省参政时宁知苏州升浙江行省参政冕以户部侍郎升河南行省参政未行用左丞胡惟庸荐遂拜今官
  5. ^ 《明太祖實錄》(卷66):癸巳以中书省参政宋冕为江西按察司副使班用吉为江西行省参政
  6. ^ 《明太祖實錄》(卷98):己卯召河南行省参政宋冕入为户部尚书
  7. ^ 《明太祖實錄》(卷100):庚辰以户部尚书宋冕为陝西行省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