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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智。
方以知(16世紀—17世紀),字惟義,江西南昌府進賢縣中隅鄉人[1],明朝政治人物。
方以知為人有雅量,孝順父母、和藹孝友、待人謙和,人稱篤行君子;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中舉人,授連江知縣,調任衡陽知縣,兩地人民都愛慕他,將考績時在任內去世,遺下行李蕭然,衡陽縣民為他祭奠致哀[1][2]。
- ^ 1.0 1.1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四·人物志一》:方以知,字惟義,七都人,登萬曆丁酉榜,歷連江、衡陽縣令,所治皆愛慕之,尋將考績,不幸卒于官,歸櫬行李蕭然,衡之士民哭奠咸盡致其哀。為人醇雅好修處、家庭孝友,與物謙和世穪、豈弟父母,篤行君子也。
- ^ 同治《南昌府志·卷四十一·仕績》:方以知,字惟義,進賢人,萬歷舉人,厯連江衡陽縣令,所治民皆愛慕之,卒官,歸櫬行李蕭然,衡邑士民哭盡哀。 縣志
- 康熙《進賢縣志》·卷十四·人物志一
- 同治《南昌府志》·卷四十一·仕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