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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孝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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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孝常(6世纪—627年),京兆郡泾阳县(今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唐朝郡王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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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隋朝兵部尚书、万安郡公李圆通的儿子,隋朝末年,华阴县令李孝常献永丰仓归降李渊,并去接应河西的李渊诸军。隋炀帝江都知道后,将他的弟弟全部杀死。武德元年(618年)十二月丁丑,唐高祖上柱国李孝常为义安王。唐太宗继位后,李孝常上表请求入朝,于是留在京师。贞观元年(627年)十二月三十,利州都督義安王李孝常因儿子李义宗犯劫盗罪被诛,心怀怨望,与右武卫将军刘德裕及其外甥统军元弘善、监门将军长孙安业等人,密谋借助禁军反叛。另一子李义立还为谋反造势,称自己有为王之命。事发后,李孝常等人被唐太宗处死。

他的第六子太子左千牛、上大将军李義餘的妻子姬揔持被没入掖庭,后成为唐高宗的保姆,并被封为周国夫人

李孝常谋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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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党羽伏诛死者十二人:劉德裕元弘善李義立李義餘、劉孝本(德裕子)、蔡惲、劉文贊、賀婁善積[1]

流放者:長孫安業

牵涉此案被削籍为民者:左骁卫大将军刘弘基、右驍卫大将军长孙顺德、郎将元律、城门郎韦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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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册府元龟》卷九百二十二◎总录部·妖妄第二:李孝常,隋兵部尚书圆通之子。高祖时为利州都督,每以佃猎为务。太宗嗣位,表请入朝,因留京师。其子义宗坐劫盗被诛,因此怨望,与刘德裕等阴图不轨。其子义立谓其友人蔡恽曰:“我常从齐王游猎,与王相失道,傍见一老母眉发皓然,我问王所在,答曰:汝即王也。因忽不见。”鄠县丞李延曰:“往於太和谷得一石,其状如龟,外有{禾千}圆郭,中有常字。又新钱文曰:开元通宝。此即圆通之子孝常之符命也。”有刘文赞者,又言卫元嵩诗云:“天道自常”,此则孝常之谶矣。德裕乃与孝常之甥统军元弘善、及监门将军长孙业,谋以入直之夜,勒兵以起大事,尊李孝常为帝。德裕,武德初自洛阳归国,为秦王府库直骑,历护军、太子左内率,迁为将军。与孝常通谋,克日将反。其子孝本又谓贺娄善积曰:“我父好酒豁达,有汉高之风。手握禁兵,而左骁卫大将军刘弘基、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郎将元律、城门郎韦元整等深亲善。今起大事,啸命必成,不宜屈於人下。”刘文赞亦奖成其事。德裕曰:“我生日有异,当汝请。又大业初童谣曰:白杨树下一池水,决之则是刘,不决则为李。但李在未决之前,刘居已决之後,明知李氏以後,天下当归我家,当决之,顺天之命耳。”後谋泄,及其党与皆伏诛,死者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