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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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工部尚書 |
籍貫 | 直隸廣平府永年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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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伯珩,别號紫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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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生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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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嘉靖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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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瓚(1471年—1529年),字伯珩,别號紫山,直隸廣平府永年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順天府鄉試第五十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聯捷癸丑科三甲第五十七名進士[1][2]。初授行人司行人,十四年(1501年)四月选授山东道試御史,十八年巡按陕西,丁父忧归。服阕,復除原职,正德三年(1508年)巡按辽东,四年巡按陕西,五年九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九年十一月升本寺右少卿,十年十月升左少卿,十一年十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养病。十六年五月病痊,起任南京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十一月升本院右副都御史,嘉靖二年(1523年)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八月改北刑部右侍郎,三年正月升户部左侍郎,十一月兼左佥都御史、总制宣大军务,十二月平定大同兵变后回朝,七年(1528年)三月官至南京工部尚书,八年三月被弹劾致仕,同年六月卒。
曾祖胡忠;祖父胡貴;父胡文舉,母武氏[3]。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順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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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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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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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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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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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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