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马丁
路德·马丁 | |
---|---|
出生 | 新泽西省梅塔欽 | 1748年2月20日
逝世 | 1826年7月10日 紐約州紐約 | (78歲)
国籍 | 美国 |
路德·马丁(Luther Martin,1748年2月20日—1826年7月10日),是一名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一名政治家、美国开国元勋。他因反对削弱州权利而拒绝在《美国宪法》上签字。他也是美国联邦党的反对派领导人,他和帕特里克·亨利、乔治·梅森,一道推进了权利法案的通过。
早期生涯
[编辑]马丁是美国独立运动的早期倡导者。在1774年的秋天,他供职于新泽西萨默塞特郡的爱国者委员会,并于12月参加马里兰安纳波利斯的会议,其号召人们通过了参加大陆会议的建议。
制宪会议
[编辑]1785年,他由马里兰州议会当选为联邦议会议员,但是他被繁杂的公共和私人事务所缠,无法前往费城。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前,他被当选为带便。但在1787年6月9日到达时,他对征收程序的保密规则表示质疑,此外,他反对建立一个联邦政府,使得大州从而能够操控小州。他始终站在小州的立场上,帮助制定新泽西计划、并对弗吉尼亚计划表决反对。同年6月27日,他发表了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演讲,反对弗吉尼亚计划中对于参众两院的代表比例提议。他的演讲能力备受称赞,威廉·皮尔斯表示:“他受到律所的教育,并让他的听众始终都能够具有耐心。”他参与到一个委员会,谋求一个方案(即“康乃狄克妥协案”),从而支持每个州的众议院能有相同的代表。在会议结束前,他认为新成立的政府会具有太多的权力,并会伤害到民众权益。在尝试推动权利法案受阻后,他与另一名马里兰代表约翰·弗朗西斯·默瑟退出了制宪会议[1]。
批准与斗争
[编辑]在1787年11月,在一次对马里兰议院的演讲中,他猛烈抨击了制宪会议,包括它所试图达到的目的,以及它能够实现的结果。他打破了承诺保密的协定,并告知马里兰州议员,该制宪会议已经公然违反了它自称的、仅仅是是对《联邦条款》“修订的唯一和明确目的” 。相反,制宪会议代表已经着手开始采取建立一个全新的政府系统。对马丁而言,这样的努力无异于发动政变。乔治·华盛顿和本杰明·富兰克林对制宪会议的发展表达了支持态度,但马丁则称,“我们不应当被暂时的辉煌冲混了头脑、蒙住了眼睛,因为蒙住的方向可能会带给我们毁灭”。
在一个地址到代表马里兰议院在11月1787年在许多报纸上的文章,马丁抨击政府拟议的新形式,并一直持续到1788拼批准宪法。他感叹国民政府的提升了状态,并谴责他所看到的不平等表现在国会。他拥有了自己的六个奴隶和反对,包括奴隶在确定代表,认为没有在美国最高法院陪审团严重濒危的自由[2]。
1787年11月,在不同的期刊报纸上,马丁批评新政府形式,并持续到1788年宪法得到通过。他感慨联邦政府已经扭曲了联邦和州政府的关系,并谴责这带给国会中的不平等现象。他自己拥有六名奴隶,并反对将奴隶计入代表数量,此外他坚信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不设置陪审团制,会严重伤害民众自由。
然而马里兰州很大程度上忽略了马丁的警告。在1788年4月,其投票批准美国联邦宪法,成为第七个批准宪法的州。在6月,新罕布什尔州成为第九个宪法批准州,所要求的门槛已经达到,新宪法从而生效。三年后,联邦宪法的前十个修正案得以通过(即权利法案)。
法律职业
[编辑]独立战争结束后,马丁的法律事务日趋繁盛,并逐渐成为全国最大及最成功的企业。在1800年代,他担任辩护律师,参与过两个有争议的全国性案件。在第一个案件中,1805年,他为他的密友、最高法院法官塞缪尔·蔡斯成功辩护为无罪释放。两年后,他是艾伦·伯尔的辩护律师之一,当时伯尔被控犯有叛国罪[3]。
随后在创纪录地连任了28年的州总检察长职位后,马丁于1805年12月辞职。1813年,他成为巴尔的摩的听审裁判巡回法院主法官。1818年,他被重任为马里兰检察长,并在1819年,他于标志性的联邦法院案件——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案中,为马里兰州辩护。原告的代表则由丹尼尔·韦伯斯特、威廉·平克尼和威廉·沃特组成。
马丁的命运在他的最后几年急转直下[4]。酗酒、疾病和贫穷,加重了马丁的身体伤害。在19世纪20年代中期,有一项单独向马里兰州律师征收的特别税被用于他的私人生活存续[4]。最终,他被艾伦·伯尔收留,伯尔以此感谢他当年的仗义出庭辩护。与此同时,由于对托马斯·杰斐逊的个人憎恶,他抛弃了反中央制的立场,决定拥抱联邦党,这和他最初热衷于反对联邦制的态度截然不同[5]。1819年,他由于中风导致了瘫痪,迫使他在1822年辞去马里兰州的总检察长职位[6]。
1826年7月8日,在78岁时,他死于艾伦·伯尔位于纽约市的家中,随后葬于圣约翰教堂的无名墓。他的去世仅晚于托马斯·杰斐逊和约翰·亚当斯四天[4]。
1783年,马丁在圣诞节和玛利亚·克雷萨普结婚,克雷萨普是迈克尔·克雷萨普船长之女。他们拥有五个孩子,有三个女儿活到了成年。
参考
[编辑]- ^ Forrest McDonald. We the People The Economic Origins of the Constitution. Transaction Publishers. 1991-01-01: 70–71. ISBN 978-1-4128-4121-4.
- ^ Joseph C. Morton. Shapers of the Great Debate at the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of 1787 A Biographical Dictionary. Greenwood Publishing Group. 2006: 196–197. ISBN 978-0-313-33021-6.
- ^ Sydney Russell Wrightington; Horace Williams Fuller; Arthur Weightman Spencer; Thomas Tileston Baldwin. The Green Bag. Boston Book Co. 1891: 151–152.
- ^ 4.0 4.1 4.2 John R. Vile. Great American Lawyers An Encyclopedia. ABC-CLIO. 2001: 502–504. ISBN 978-1-57607-202-8.
- ^ Leaves of a Stunted Shrub A Genealogy of the Scrogin-Scroggin-Scroggins Family. Lulu.com. 2009: 441–. ISBN 978-1-935538-04-2.
- ^ Bill Kauffman; Melanie Randolph Miller. Forgotten Founder, Drunken Prophet The Life of Luther Martin. ISI Books. 2008: 164 [2015-09-26]. ISBN 978-1-933859-73-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2).
延伸阅读
[编辑]- Paul Clarkson and R. Samuel Jett, Luther Martin of Maryland (1970).
- Albert J. Beveridge, Life of John Marshall (4 vols., 1916–1919).
- Martin's role in the Constitution struggle may be traced in Max Farrand, ed., The Records of the Federal Convention of 1787 (4 vols., 1911–1937; rev. ed. 1966).
- .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merica's Founding Father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 2015
- "Delegates to the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Luther Martin."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5.
- 公有领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编).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 本条目包含来自
司法职务 | ||
---|---|---|
前任: 詹姆斯·蒂尔曼 |
马里兰州总检察长 1778–1805 |
繼任: 威廉·平克尼 |
前任: 约翰·蒙哥马利 |
马里兰州总检察长 1818–1822 |
繼任: 托马斯·比尔·多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