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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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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简称CICPA
成立时间1988年11月15日
类型社会团体
法律地位活跃
总部北京市
地址
服务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员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
会计师事务所
官方语言
汉语
隶属亚太会计师联合会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会长
赵鸣骥
上级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目标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和服务
网站www.cicpa.org.cn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英语: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简称中注协CICPA)。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性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性组织。[1]

中注协成立于1988年11月15日,1995年6月19日与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合并,合并后仍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96年10月加入亚太会计师联合会、1997年5月加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注协有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8411家,其中,有40家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个人会员超过22万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01855人,非执业会员119719人。中注协现有资深会员1442人,名誉会员17人。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于420万家以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3],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4]理事会选举产生正副会长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协会下设秘书处,为其常设执行机构。 [5]

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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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依据该会章程包括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并经申请批准者和依照规定原考核取得本会会员资格者,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依照国家法律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6]

其中个人会员包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为执业会员,尚未取得证书者为非执业会员

成立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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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科学发展。[7]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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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条。
  2.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概况. 北京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8月17日 [2017年1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1月11日) (中文). 
  3. ^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四条。
  4. ^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第五章第十七条。
  5. ^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第三章第二十四条。
  6. ^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六条。
  7. ^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第ㄧ章第三条。

参见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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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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