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刘克明 (唐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克明
性别
出生?
?
逝世827年1月10日
长安
国籍唐朝
教育程度私塾
职业宦官
活跃时期9世纪
经历
  • 宦官
代表作
  • 杀唐敬宗

刘克明(?—827年1月10日),唐敬宗时期宦官。唐敬宗沈迷击鞠,喜欢半夜在宫中捉狐狸(打夜狐)。刘克明这些宦官就是他的玩伴,敬宗任性使气,时常殴打他们。

宝历二年十二月初八辛丑(827年1月9日),敬宗和刘克明这些宦官一起饮酒,皇帝更衣时,刘克明突然熄灭了火烛,刺杀了唐敬宗,矫诏召翰林学士路隋作诏书,命皇叔绛王李悟领军国事。明日,下遗诏,绛王即位。但旋被宰相裴度联络中尉梁守谦枢密使宦官王守澄等率神策军消灭,改立江王李昂为君,是为唐文宗

刘克明投井自溺而死,遭到王守澄掘出尸体并戮尸

延伸阅读

[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新唐书/卷208》,出自《新唐书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