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医大无语良师碑
25°01′29″N 121°33′38″E / 25.024788°N 121.560654°E
北医大无语良师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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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
所属国家/地区 | 台湾 |
地点 | 台北市 |
地址 | 信义区台北医学大学 |
竣工日 | 2010年5月14日 |
造价 | 新台币350万 |
所有者 | 台北医学大学 |
设计与建造 | |
建筑师 | 刘建成 |
北医大无语良师碑,是位于台湾台北市信义区台北医学大学形态学大楼前的纪念碑,2010年设立,缘由是1988年6月与1993年4月的婴尸标本处置不当事件。
造型
[编辑]碑体由型态学大楼整建时的设计师之一的刘建成所设计:整体以两片钢板垂直交叉而成,象征来自四面八方的遗体捐赠者;中间镂空作人形、与中间一颗发亮球体,意涵虽身体成空,但爱心将绽放光芒;碑后的木化石,代表奉献精神已化作永恒;一旁布置母抱子形的白色雕像,以纪念当时的婴体事件。[1]
事由
[编辑]随意弃置
[编辑]台北医学院(北医)病理科的婴尸标本,来源自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妇产科经堕胎手术后的胎儿或死产[2]。1988年,时任病理科主任的黄德修教授,决定处理存放一、二十年的婴尸标本,除保存仍有教学价值的,其余清除[3]。1990年代与之前,台湾各医学院对于病理解剖后的遗体、研究标本的清除方式,除荣民总医院会派人监督火化外,其余多是委由自行倾倒私人或公有土地[4]。北医因婴尸标本有泡福尔马林而不易火烧,董事会和校长室就指示可埋于学校近坟场旁一千多坪的山坡地[3]。1988上半年,北台湾就已发生过三次尸体及残肢未掩埋妥当,被疑为谋杀的案例[5]。像是与北医只有一墙之隔的克勤新村就传闻,北医会在围墙边树下埋尸[6]。
6月14日,北医事务主任刘邦宏吩咐工友清除婴尸标本,却没指定地点[3]。正好,前锋工程公司在吴兴街220巷辟建经庄敬路至信义路的地下排水干管,废土任意堆在路中、路面百孔千疮[7]。当日天气温摄氏30多度、福尔马林又臭,事务组张姓工友领班等人,见到吴兴街220巷正有挖掘机在施工,就近图方便,请挖掘机司机顺便在一旁的校地挖掩埋坑,于下午4点半告一段落时先以铁片遮盖[3]。结果,婴尸的尸水经引流管流入水沟,让闻到味道的克勤新村居民难以忍受[6]。校园围墙因巷弄施工而遭移除,就被闻味而来的居民发现[8]。居民掀开铁板发现数十具婴尸及部分人体脏器与肢块后,当晚立即和管区警员前往该校,但校方只有少数留守人员而未解决[2]。
15日上午9点,居民阻止北医继续埋婴儿尸体,遭校方人员以地处校地而拒绝[2]。民众反应后,只觉得校方秘书处、总务处、医务部门、实验科相互推托[6]。康姓、翟姓居民便联系各传播媒体,揭发此事[8]。克勤新村自治会长朱根林、该邻邻长郭林,则前往与北医院长江万煊见面,要求尽速处理[2]。院长室秘书江志明出面代表院方道歉,说明这完全是作业疏忽,会兴建灵塔来收容研究用遗骨[8]。此事引起舆论批评,如指破坏医学伦理[9]、要校方将婴尸能入土为安[10]。
15日下午,北医请四名葬仪社工人挖出婴尸等[3]。除病理科的婴尸外,还混有其他科的标本,校方却没统计其中婴尸的数量[11]。据居民见状,该天清理的婴尸大约有四十具之多[12]。因触犯行规忌讳,虽葬仪社工人各获高于市价的新台币7,000元酬谢,依然不满[3]。其中九具婴尸因遭地下水淹没,未被工人挖出[13]。
21日,北医发布人事命令,对总务处事务组主任刘邦宏及病理科技士蔡忠保分别予以行政处分[14]。在江万煊命令下,主其事的事务主任被降职为职员[11]。
29日,挖到的婴尸于台北市立第二殡仪馆火化[14]。此事后,北医总务处不论医院或医学院的婴尸或脏器,都改用火化处理[11]。
余波再起
[编辑]1993年,北医将部分校地改成校门前道路[15]。承包商千右营造公司于4月19日挖出近嘉兴街220巷的废土[11],当天运至南港区研究院路二段35巷道路工程作回填[16]。被南港民众发现里面有婴尸报警后,警方在两天找到九具婴尸、三大袋的内脏[11]。
20日,台北市议员阙河渊提出紧急质询,要求市政府卫生局、工务局、警察局、环保局,尽快查明,以免有医疗机构再出现类似行为[17]。下午,北医召开紧急会议,找当年曾参与此事的人员厘清[11]。
21日上午,北医庶务组雇用卡车,将倾倒于南港的废土全数运回校园内空地[18]。校方将废土倒在足球场边,以一铲铲翻开废土检查是否还有残余婴尸或脏器[19]。运回十二趟后,发现果然还有部分脏器夹杂其中[20]。
29日,北医院长胡俊弘率该院总务长林镇岱、及庶务组长周雅胜等人,公开说明善后处理经过,并决定在校园内兴建一座纪念碑[21]。事后调查才发现,原来这些婴尸是1988年乱埋时尚未被挖出的[13]。
11月26日,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承办检察官刘承武,决定依《刑法》遗弃尸体罪嫌将北医事务组前任组长刘邦宏提起公诉[22]。12月12日,起诉刘邦宏[23]。1994年1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刘邦宏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依法减刑为三个月,并缓刑二年[24]。5月5日,二审驳回刘邦宏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决[16]。
1994年大学联招医事类组排名,北医教务长卢美秀对北医医事类组排名首次被挤出十名外,认为是受婴尸案件而影响校誉[25]。至于病理科教授黄德修则决定在身后作无语良师,成为该校首位捐出大体供病理解剖的教授[26]。
立碑纪念
[编辑]校方的林镇岱2009年在大体解剖教室(形态学大楼)前重摔后,想起当初要建碑的事情,从董事会同意下以350万元校务基金兴建纪念碑与园区[15]。2010年5月14日上午10点在形态学大楼前揭幕时,邀请到长笛家华姵、大提琴家黄盈媛演奏,人本集团总经理林宥馨、董事长李祖德、董事胡俊弘、董事陈增福、副校长苏庆华、老师林镇岱、解剖学科冯琮涵主任等师生近百人出席[1]。
参考
[编辑]- ^ 1.0 1.1 Joyce Chin. 北醫大「無語良師紀念園區」揭碑儀式!. 《今日北医》电子报. 2010-05-30 [2023-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06) (中文(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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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3.1 3.2 3.3 3.4 3.5 徐梅屏﹑潘秉新. 標本或屍體 看法有差異 開膛剖肚的小身體棄置路旁 醫院的人不覺得什麼 但外人看來不免怵目驚心了. 联合晚报. 1988-06-16 (中文(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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