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府,清朝设置的府。
东三省总督驻奉天府。巡抚兼副都统,民政、交涉、提学、提法、度支司,劝业道驻。明,乌拉等卫。 后属扈伦族之乌拉部。本吉林乌拉,一曰乌拉鸡林,又名船厂。清初,隶宁古塔将军。康熙十五年徙驻。 雍正五年置永吉州,隶奉天府。乾隆十二年改吉林厅,仍隶将军。光绪八年(1882年)升府,为吉林省治, 领伊通州、敦化县,后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