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载
外观
必载(Must carry)为媒体用语,政府要求有线电视用户,应有可收看无线电视频道之权利,且是无偿授权。
历史来源
[编辑]美国70年代时为有线电视发展初期,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担心无线电视影响观众订阅有线电视的意愿,因此规定无线电是应无偿授权给有线电视,使有线电视的用户也能看无线频道。
影响
[编辑]使无线电视频道能透过必载达到其余8成的收视户,以保收视率。
台湾使用必载的影响
[编辑]台湾目前无线电视数字化后可在数十个频道播出,但收视率仅总人口15%。
参考资料
[编辑]- 有线台必载无线频道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一家无线台只限一个 /记者陈世昌: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516/46886.htm〈中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必载频道附条件 广电三法拼过关”/ 联合报 记者彭慧明:http://udn.com/news/story/7314/643648-%E5%BF%85%E8%BC%89%E9%A0%BB%E9%81%93%E9%99%84%E6%A2%9D%E4%BB%B6-%E5%BB%A3%E9%9B%BB%E4%B8%89%E6%B3%95%E6%8B%9A%E9%81%8E%E9%97%9C〈中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官网:http://www.ncc.gov.tw/chinese/print.aspx?table_name=law&site_content_sn=257&sn_f=605〈中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