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文仪脸书案
施文仪脸书案,发生于2012年10月的台湾新闻事件。行政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长施文仪在脸书上分别刊登两则讯息,质疑台湾免美签以及中国大陆留学生加入全民健康保险计划,与行政院政策不同。经新闻报导后,行政院院长陈冲指示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调查此事,并以违反《公务员服务法》为由研究是否进行惩处。这是台湾第一件公务员因为脸书发言而遭行政调查与惩处的案子,支持者认为行政官员需有行政伦理、不能随便发言反对政府政策,反对者认为此举可能侵害言论自由。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最终决定,只作口头申诫,不做其他惩处。这将成为日后相关案件的行政先例。
事件内容
[编辑]2012年10月10日,施文仪在个人脸书页面发表两则讯息。他首先质疑免美签,认为仍然需要先在网络线上办理,并不能算是免签证。他认为,此举是因为美国为节省人力成本,裁撤了相关人员,因为人力不足才增加免签证国,并不是对台湾外交上的特别待遇[1]。接着,他反对将中国留学生加入健保,认为这是以台湾人民的钱,来补贴中国学生。他主张外国学生可以自费购买商业医疗险,不必由健保负担[2]。
发展历史
[编辑]11日,经新闻报导后,施文仪表示讯息只是与朋友间的交流,立即关闭脸书,停止对外发言,并向外交部与长官致歉。吴育昇代表中国国民党立院党团对施文仪表示不满[3],考试院院长关中也发表谈话谴责施文仪[4]。陈冲随后指示人事行政局对此进行查办[5]。
在蓝营政治人物出言之际,一群医界人士在脸书开设“声援疾管局副局长施文仪‘反对外籍学生纳入台湾全民健保’”活动,短时间内即获得两万多名网友加入支持。[6][7]
法律争议
[编辑]这个事件的主要争议点,在于施文仪是否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是否违反行政伦理[8]。以及,公务员是否可以发表对于国家政策的不同意见。
主张应惩处施文仪者,主要依据《公务人员服务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公务员未得长官许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机关名义,任意发表有关职务之谈话”。以及《公务员服务守则》第八点“公务人员应发挥团队合作精神,践行组织愿景,提高行政效率与工作绩效,以完成施政目标及提升国家竞争力”。陈冲与国民党党团认为,施文仪已经违反了这两个规定,应进行惩处。
但是,反对意见认为,施文仪为疾管局副局长,外交与健保并不是他直接主管的业务,因此《公务人员服务法》并不适用于此案件。且先前政府官员,如经建会主委尹启铭、发言人胡幼伟,经常在部落格与脸书,针对自身职务发表意见,但都没有受到惩处,这也受到外界质疑是否标准不一。
此外,施文仪的发言,是否破坏团队精神,影响施政目标及国家竞争力,这也是另一个争议焦点。支持者认为,公务人员有行政伦理,不能对长官及既定政策提出反对意见。但是宪法保障了人民有言论自由,公务人员也是公民,也应享有公民权,这是不是影响到言论自由,也受到讨论。
结果
[编辑]人事行政局最终做出决定,认为施文仪并未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规定,至于违反服务守则部分,只做口头申诫,不做其他惩处。这个决定,将会成为未来处理相关事件的方针[9]。
注释
[编辑]- ^ 「這樣算是免美簽嗎?」施文儀臉書PO文掀熱議. 中国时报. 2012年10月10日 [2012年10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1月14日) (中文).
- ^ 陈钧凯. 噤聲?封口?反陸生納健保惹議 施文儀閃電關閉臉書. NOWnew. 2012年10月11日 [2012年10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1月16日) (中文).
- ^ 臉書批陸生納保 吳育昇:施文儀違背行政倫理「很糟糕」. NOWnews. 2012年10月11日 [2012年10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7日) (中文).
- ^ 孙伟伦. 施文儀臉書發言惹議 關中:違公務員倫理. ETtoday. 2012年10月15日 [2012年10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1月15日) (中文).
- ^ 康仁俊. 施文儀臉書發文猛批 陳冲:查是否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 NOWnews. 2012年10月12日 [2012年10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0月20日) (中文).
- ^ 网友声援施 逾1.6万人连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时报, 2012-10-16
- ^ 声援疾管局副局长施文仪‘反对外籍学生纳入台湾全民健保’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Facebook
- ^ 施晓光、曾韦祯、邱燕玲、邱宜君. 施文儀反中生納健保等言論 政院要查處. 自由时报. 2012年10月13日 [2012年10月1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1月15日) (中文).
- ^ 黄天如、张睿纤、管婺媛、李明贤. 輕懲施文儀 衛署建議口頭申誡. 中国时报. 2012年10月19日 [2012年10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1月22日)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