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命为中国清朝官员,汉军镶蓝旗人。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至二十六年(1687年)担任两江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操江、统辖南河事务”的两江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中国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后改闽浙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