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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原高中礼堂倒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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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原高中礼堂倒塌事件是1983年8月24日发生于台湾台中县丰原高中的一场灾难事件,在礼堂参加新生训练的学生被突然倒塌的天花板掩埋,造成26死、86伤,也是台湾有史以来学生死伤最严重的一次校园灾难。[1][2]

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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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8月24日[2],丰原高中的大礼堂正在举行647位新生的入学训练。13点半,生活教育课开始6分钟后,礼堂左边突然冲下大水,之后天花板掉落,礼堂内的人群纷纷向两边大门逃跑,不到30秒屋顶即塌毁,这时还有300多名学生没有逃出来,被压在瓦砾堆下。

驻台中太平的中华民国陆军第十军团司令部工兵第五二群两百多名工兵随后赶到,立即动用电剪及切割机挖掘遭埋学生,有的压在扭曲的钢架和水泥块里的学生,因为瓦砾钢架太重,就算挖到手脚也拉不起来,救难人员借来能够撑起数百公斤的千斤顶,但根本没用,一直到运来工厂用的50公吨千斤顶,才有办法救出学生,台中地区的多名医生闻讯也马上到场执行救护任务,事发当时男生坐右半边、女生坐左半边,由于屋顶是在左方塌下,所以伤亡的大多是女学生[3]

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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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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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统计总共有26人死亡、86人受轻重伤。[1]

事件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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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大礼堂于事发2个月前花费120万元新台币在楼顶加盖防漏设施,工程公司还提出保证书,保证使用期限15年,遇到地震时震度在0.2仍然可以承受,并且绝不漏水。在完工验收后18天,发生豪雨,屋顶积水超过20公分,礼堂坍塌。

该建筑物原设计师李嘉瑞认为设计没有问题,礼堂会倒塌是因为屋顶蓄水过多。检察官立刻在丰原高中开起临时侦查庭,传讯校长和建筑师,扣押礼堂的防漏工程施工资料,追查倒塌原因。

随后查出丰中大礼堂兴建时是在城市规划之外,故不必请领建照,施工进度一半时,城市规划实施,县府通知应请领建照,但在办手续时,县府表示应建造地下室,并检附土地所有权状。同时因镇公所购买校地时未办过户,后来地价上涨,发生纠纷,到事故发生时土地都还没有过户。因此,出事时的丰中大礼堂才没有建照与使用执照,成为大违建。

事故祸首不是原本礼堂的设计不良,而是用于积水隔热的楼顶加盖防漏设施,未考虑到屋顶的载重能力与排水,而使得屋顶积水超出建物的载重能力。

当时的台湾省政府教育厅厅长黄昆辉在隔天就立刻请辞负起政治责任,而最后鉴定结果出炉,建筑学会认为丰原中学礼堂倒塌原因,主要是屋顶负荷过大,柱头偷工减料,导致混凝土强度不足。法院因此认定设计师李嘉瑞和营造厂负责人王进忠,没有按图施工偷工减料,12名被告依贪污和过失致死罪判刑,建商必须赔偿2000多万。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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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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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最高法院 86 年台上字第 1980 號民事判決.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1997-06-20 [2016-02-14]. [失效链接]
  2. ^ 2.0 2.1 台北一中學塌屋頂 一百多名學生死傷 仍有學生被埋鋼筋混凝土堆中. 大公报第二版. 1983年8月25日. (繁体中文)
  3. ^ 报时光. 豆腐渣工程惹的禍! 台灣最嚴重的校園災難|1983年豐原高中禮堂倒塌事件. 联合新闻网. 2022-12-08 [2023-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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