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泰
陈方泰(6世纪—7世纪),吴兴郡长城县(今浙江长兴)人,南北朝南陈宗室与官员[1][2]。
生平
[编辑]陈方泰的祖父是陈武帝陈霸先的弟弟南康忠壮王陈休先,父亲则是南康愍王陈昙朗。陈方泰和弟弟陈方庆在父亲往北齐作人质时留在南梁,他年少粗犷,经常和不良少年一起嬉戏玩乐,陈文帝因为陈昙朗的缘故而宽恕他。天嘉元年(560年)受封南康世子,次年得知他的父亲已死,就袭爵为南康嗣王,不久担任仁威将军、丹阳尹,置佐史辅助他[1][2]。太建四年(572年),迁使任持节、都督广衡交越成定明新合罗德宜黄利安建石崖十九州诸军事、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他为政残暴,因此被弹劾免官,唯很快就获起用为仁威将军,设置佐史。太建六年(574年),授持节、都督豫章郡诸军事、豫章内史。他在内郡不理民事,任满前屡次任由部下抢劫人民,又纵火烧毁民居以抢掠驱走富人、收受贿赂。代任内史来到,陈方泰又滞留不回京。回京后,朝廷下诏任命他为宗正卿,依然任职将军、佐史。但尚未拜授,就给御史中丞宗元饶弹劾免官,回到王居[3][4]。
太建十一年(579年),他担任宁远将军,任职尚书省,不久加散骑常侍,酌量加置佐史。当年八月,陈宣帝临幸大壮观阅兵,命都督任忠在玄武湖领步骑十万,都督陈景领舰只五百出巡瓜步江,宣帝登上玄武门观看,宴请群臣一同阅兵,又临幸乐游苑,设下丝竹会,接着回到大壮观,集合众军回京。其时陈方泰应该跟随,但他上奏启母亲生病不行,与亡命之徒杨锺期等二十人微服到民间奸淫人妻,被州所记载,又带头抵抗,伤及禁司而被弹劾。宣帝大怒,将他下狱[5][6]。陈方泰最初只承认行淫,不承认抵抗禁司,宣帝指出不承认施行测刑,于是陈方泰就招认罪行;兼御史中丞徐君敷向宣帝上奏请求解除陈方泰的官职,并交付宗正削除他的爵位和领土,陈宣帝允许,不过很快朝廷就恢复他的官爵,到祯明初年迁任侍中,依然担任将军[7][8]。
祯明三年(589年),隋朝军队渡江,陈方泰与忠武将军、南豫州刺史樊猛及左卫将军蒋元逊率领水军在白下截断隋军江路。隋朝朝廷派行军元帅长史高颎领导船舰逆流阻挡,樊猛和蒋元逊都投降,陈方泰的部属都走散了,就弃船逃走。台城失陷,他和陈后主入关,到大业年间出任掖县县令[9][10]。
引用
[编辑]- ^ 1.0 1.1 《陈书·卷十四·列传第八》:南康愍王昙朗,高祖母弟忠壮王休先之子也。……初,昙朗未质于齐,生子方泰、方庆。……方泰少麤犷,与诸恶少年群聚,游逸无度,世祖以南康王故,特宽贳之。天嘉元年,诏曰:“南康王昙朗,出隔齐庭,反身莫测,国庙方修,奠飨须主,可以长男方泰为南康世子,嗣南康王。”后闻昙朗薨,于是袭爵南康嗣王。寻为仁威将军、丹阳尹,置佐史。
- ^ 2.0 2.1 《南史·卷六十五·列传第五十五》:南康愍王昙朗,武帝母弟忠壮王休先之子也。……初,昙朗未质于齐,生子方泰、方庆……方泰少粗犷,与诸恶少年群聚,游逸无度,文帝以南康王故,特宽宥之。天嘉二年,以为南康王世子。及闻昙朗薨,于是袭爵南康王。
- ^ 《陈书·卷十四·列传第八》:太建四年,迁使持节、都督广衡交越成定明新合罗德宜黄利安建石崖十九州诸军事、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为政残暴,为有司所奏,免官。寻起为仁威将军,置佐史。六年,授持节、都督豫章郡诸军事、豫章内史。在郡不修民事,秩满之际,屡放部曲为劫,又纵火延烧邑居,因行暴掠,驱录富人,征求财贿。代至,又淹留不还。至都,诏以为宗正卿,将军、佐史如故。未拜,为御史中丞宗元饶所劾,免官,以王还第。
- ^ 《南史·卷六十五·列传第五十五》:太建四年,为都督、广州刺史。为政残暴,为有司奏免。六年,授豫章内史,在郡不修政事。秩满之际,屡放部曲为劫,又纵火延烧邑居,因行暴掠,驱录富人,征求财贿。代至,又淹留不还。至都,以为宗正卿。未拜,为御史中丞宗元饶所劾,免官,以王还第。
- ^ 《陈书·卷十四·列传第八》:十一年,起为宁远将军,直殿省。寻加散骑常侍,量置佐史。其年八月,高宗幸大壮观,因大阅武,命都督任忠领步骑十万,陈于玄武湖,都督陈景领楼舰五百,出于瓜步江,高宗登玄武门观,宴群臣以观之。因幸乐游苑,设丝竹会。仍重幸大壮观,集众军振旅而还。是时方泰当从,启称所生母疾,不行,因与亡命杨锺期等二十人,微服往民闲,淫人妻,为州所录。又率人仗抗拒,伤禁司,为有司所奏。上大怒,下方泰狱。
- ^ 《南史·卷六十五·列传第五十五》:十一年,起为甯远将军,直殿省。寻加散骑常侍。其年八月,宣帝幸大壮观,因大阅武。命都督任忠领步骑十万,阵于玄武湖,都督陈景领楼舰五百出于瓜步江。上登玄武门观,宴群臣以观之。因幸乐游苑,设丝竹会。仍重幸大壮观,集众军,振旅而还。时方泰当从,启称所生母疾,不行。因与亡命杨锺期等二十人微行往人间,淫淳于岑妻,为州长流所录。又率人仗抗拒,伤损禁司,为有司所奏。上大怒,下方泰狱。
- ^ 《陈书·卷十四·列传第八》:方泰初但承行淫,不承拒格禁司,上曰不承则上测,方泰乃投列承引。于是兼御史中丞徐君敷奏曰:“臣闻王者之心,匪漏网而私物,至治之本,无屈法而申慈。谨案南康王陈方泰宗属虽远,幸托葭莩,刺举莫成,共治罕绩。圣上弘以悔往,许其录用,宫闱寄切,宿卫是尸。岂有金门旦启,玉舆晓跸,百司驰骛,千队腾骧,惮此翼从之劳,妄兴晨昏之请?翻以危冠淇上,袨服桑中,臣子之諐,莫斯为大,宜从霜简,允寘秋官。臣等参议,请依见事,解方泰所居官,下宗正削爵土。谨以白简奏闻。”上可其奏。寻复本官爵。祯明初,迁侍中,将军如故。
- ^ 《南史·卷六十五·列传第五十五》::方泰初承行淫,不承拒格禁司。上曰:“不承则上测。”方泰乃投列承引。于是兼御史中丞徐君整奏请解方泰所居官,下宗正削爵土,上可其奏。祯明初,为侍中。
- ^ 《陈书·卷十四·列传第八》:三年,隋师济江,方泰与忠武将军南豫州刺史樊猛、左卫将军蒋元逊领水军于白下,往来断遏江路。隋遣行军元帅长史高颎领船舰溯流当之,猛及元逊并降,方泰所部将士离散,乃弃船走。及台城陷,与后主俱入关。隋大业中为掖令。
- ^ 《南史·卷六十五·列传第五十五》:陈亡,与后主俱入长安。隋大业中,为掖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