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olution For 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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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olution For DS(简称R4、R4DS),为任天堂DS平台上的一个很受玩家欢迎的烧录卡。
功能
[编辑]R4是一种用于 NDS 的烧录卡,不设内置记忆体,只能插入 MicroSD 卡作储存游戏、音乐、图片等档案之用。而配合 Moonshell 更能听音乐、看图片和影片。是用 MicroSD 作为记忆体,亦支援金手指。推出初期时它们的外观与底版相同,连错误信息亦是如此。这两张烧录卡也可以配合 Nintendo Wi-Fi Connection(NWC) ,亦可以透过 Moonshell 播放音乐、影片、电子书、图片等媒体。R4 的 v1.14 内核支援所有 Download Play。它现在都不能支援较大容量的 SDHC (Secure Digital High Capacity),是因为 SDHC 卡采用了新规格,因此不能用于以往使用 SD卡的设备。只可以用在标有 SDHC 标记的设备上使用。我们可以在 R4 上运行 4GB 的 MicroSD,但在运行游戏时会出现不稳定的情况。最近推出了 R4 SDHC ,可以支援 SDHC 。
简介
[编辑]R4是一种用于NDS的烧录卡,不设内置记忆体,只能插入MicroSD卡作储存游戏、音乐、图片等档案之用,支援金手指。推出初期时它们的外观与底版相同,连错误信息亦是如此。后来,R4改了底版设计,是为“牛屎卡”,用料下降成本,自然有人表示M3 Simply比R4好。到了2007年9月,官方发布新外壳和底版,但仍是直插MicroSD卡,除了改善弹簧易断问题,外观改善了一点。
侵权争议
[编辑]香港“禁售”
[编辑]2007年12月,Gamewave杂志指香港海关及知识产权署将深受欢迎的烧录卡“R4”于2008年1月1日列为禁售,如出售则为违法,但有关报导最后证实为不正确。Gamewave故此澄清,因为有关法例尚未生效。 但因此恐慌,在全港买R4,一就是很昂贵、一就是不售。 在2008年4月25日,“反规避条文”正式生效,但售卖R4是否违法,仍有灰色地带。[1]
日本被告
[编辑]2008年7月29日,任天堂等多家公司一同以“防止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上诉,状告贩卖R4的5家公司,并要求禁止进口和销售该类产品。[2][3]
停产
[编辑]由于多间制造R4的厂房被封,因此R4停产,内核也不再更新。
后续产品
[编辑]R4i-sdhc,为任天堂NDS、DSi、3DS平台上的一个很受玩家欢迎的烧录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