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ering诉英国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Soering诉英国案欧洲人权法院(ECtHR)1989年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该法院判决认定:将一名年轻的德国国民Jens Söring英语Jens Söring[注 1]引渡到美国以面对谋杀罪的指控,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英语Article 3 of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保障反对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权利。[1]本判决除了建立先例之外,还导致美国承诺对嫌犯Söring不寻求死刑,并最终将他引渡到美国。

注解[编辑]

  1. ^ 他的姓氏德文是Söring,英文转写为Soering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