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总理是德国政治和联邦政府首脑,负责选派政府其他人员并主持内阁会议。1867年北德意志邦联成立后设总理职务,奥托·冯·俾斯麦尝鲜。1871年德意志统一,以德意志民族国家德意志帝国取代北德意志邦联,领导人从此称为德国总理。总理原本只对皇帝负责,但经过1918年修宪,议会有权罢免总理。1919年《魏玛宪法》规定,总理由直接选举产生的总统任命,对议会负责。宪法在1933至1945年纳粹独裁期间形同虚设,同盟国军事占领德国期间没有独立的德国政府,更没有总理,此后东德也一直没有恢复总理职位。1949年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将总统职权淡化,总理是西德最重要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