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暴警告信号 (澳门)
雷暴警告信号(葡萄牙语:Sinal de Trovoada、英语:Thunderstorm Signal),中文简称雷暴警告。是当澳门地球物理气象局观测到澳门上空有雷暴现象,或预测即将会有雷暴区移入时发出。
当气象局发出八号或以上风球时,本警告信号将不另行发出。
历史
[编辑]2001年3月23日,气象局正式设立雷暴警告信号[1];同月25日,首次发出信号。
2006年7月10日始,实施新的雷暴警告系统,只于澳门国际机场内使用,以符合机场内各部门人员的需求。[2]
在2014年起,气象局为雷暴警告增设“有效时间”,但较多在有效时间之前取消。
2016年9月5日起,气象局将雷暴警告之标志更新为以两个雷电符号作表示,为免市民与暴雨警告标志混淆[3]。
2018年起,气象局在发出雷暴警告后,会加插“公众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并提防强烈阵风可能造成的破坏和对驾驶安全的影响。”字句,提醒市民防范强阵风。
纪录之最
[编辑]注:雷暴警告信号资料由2001年3月25日开始。[4]
生效时间最长及最短的雷暴警告
[编辑]排名 | 发出时间 | 取消时间 | 持续时间 | 备注 |
最长 | 2001年6月6日下午3时40分 | 2001年6月7日下午11时 | 31小时20分钟 | |
第二长 | 2014年5月8日下午7时55分 | 2014年5月09日下午11时30分 | 27小时35分钟 | |
第三长 | 2003年6月13日上午7时 | 2003年6月14日上午10时10分 | 27小时10分钟 | |
第三短 | 2023年08月11日上午10时12分 | 上午10时45分 | 33分钟 | |
第二短 | 2015年7月22日上午3时34分 | 上午4时05分 | 31分钟 | |
最短 | 2015年8月16日下午12时10分 | 下午12时40分 | 30分钟 | |
2017年7月5日下午4时35分 | 下午5时5分 | |||
2017年7月16日上午6时20分 | 上午6时50分 | |||
2019年7月30日上午7时45分 | 上午8时15分 | |||
2023年5月31日下午2时25分 | 下午2时55分 | |||
2023年6月25日下午4时15分 | 下午4时45分 | |||
2024年7月31日下午2时 | 下午2时30分 |
- 最早全年首次发出:2016年1月28日08:18至09:50,生效1小时32分钟。
- 最晚全年首次发出:2008年5月5日14:55至16:40,生效1小时45分钟。
- 最早全年最后发出:2013年9月15日18:45至20:15,生效1小时半。
- 最晚全年最后发出:2002年12月19日23:20至2002年12月20日06:30,生效7小时10分钟。
- 发出最多次数的日期:2016年7月6日,共发出5次。
- 发出最多次数的年份:2019年,共发出110次。
- 发出最少次数的年份:2003年,只发出29次。
注意事项
[编辑]- 在雷暴警告信号发出时,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并:
- 逗留在安全的室内场所,避免进行户外活动;
- 提防强烈阵风可能造成的破坏及注意驾驶安全;
- 切勿停留在空旷地区、高地、大树或电线杆旁;
- 远离金属、湿濡或任何容易引致触电的物件;
- 远离可能被强烈阵风或龙卷风吹起的物件;
- 避免海上活动,船只应提防受到强烈阵风或水龙卷袭击;
- 留意最新的天气消息;
- 如出现冰雹或龙卷风时,应立即躲入坚固的建筑物内,远离玻璃门窗并蹲伏在地上用手或厚垫保护头部;
- 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可能受雷暴影响的场所和金属设施(例如:桅杆、起重机、金属梯子、棚架、广告招牌等)之安全;
- 因强烈阵风可能会造成工程机械不稳定,暂停需使用工程机械(尤其起重机)的所有活动;
- 暂停户外挖掘等工程。
澳门国际机场雷暴警告
[编辑]澳门机场航空气象中心遂应要求于2006年7月10日开始, 实施有预报功能的新机场雷暴警告,以保障机场操作区内作业人员有被雷电击中的危险。澳门国际机场航空气象中心发出两个级别的雷暴警告:黄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不同的天气状况和不同的应对要求。[2]
级别 | 意义和注意事项 | 生效准则 | 雷暴警告下对应措施 |
---|---|---|---|
黄色雷暴警告 | 为一种提醒信号,表示雷暴接近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并可能对机场造成影响。 |
|
(1) 各部门需采用最有效的方法通知所有员工并做好发出红色雷暴警告的准备。
(2) 暂停所有非重要户外或远点作业。 (3) 清洁承包商停止一切户外和高空作业。 (4) 维修承包商停止所有户外作业,只允许站内的维修活动。 (5) 暂停户外燃油系统的作业。 (6) 飞机可在减压的情况下继续加油。 |
红色雷暴警告 | 表示雷暴造成直接影响,并对机场形成直接危险。 | (1) 信号的发出
(2) 有效期
(3) 更新
(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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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空中交通管制
(2) 机场运作协调人中心
(3) 乘客处理 -
(4) 装货和卸货
等等 … |
备注︰黄色与红色两种信号皆可直接取消。
注意:(1) 所指机场范围为机场参考点(跑道中段)起八公里。 (2) 发出八号风球时,将不再发出机场雷暴警告信号。
关于雷暴警告的法规
[编辑]- 第14/2004号行政命令 -- 核准暴雨及雷暴警告信号系统(2004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生效)
- 第17/2020号行政命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核准暴雨及雷暴警告信号系统
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氣象局推四項新服務. 澳门日报. 2001年3月24日 (中文(繁体)).
- ^ 2.0 2.1 澳門國際機場雷暴警告發佈現況 (PDF). 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 [2021-10-16].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10-16).
- ^ 氣象局試行48小時自動化溫濕度預測 (PDF).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9-11).
- ^ 雷暴警告信號資料查詢. [2020-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