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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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泰(1832年—1891年),字竹珊,卓特氏,蒙古正黄旗人。清朝官员,曾任驻藏大臣[1]

生平[编辑]

升泰是大学士富俊之孙,捐纳为户部员外郎,出任山西汾州府知府,有政绩,累官至浙江按察使云南布政使。光绪七年(1881年)任伊犁参赞大臣,光绪八年(1882年)以内阁学士乌鲁木齐都统,与俄罗斯议定阿尔泰山边界。光绪十四年(1888年)升泰取代文硕驻藏办事大臣。当时英国军队因为锡金、西藏边界纠纷而与藏军战于隆吐山藏军失利,退帕里力拒。升泰奉清廷谕令抑制藏军,与英国议和,至前线令藏军后撤,遣散民兵,亲与英方会议,处理中印边界交涉事。他于光绪十六年至十八年(1890-1892年)间任驻藏全权大臣,奉派为全权大臣至印度与英国驻印度总督兰斯敦议定《中英藏印条约》:清朝承认哲孟雄(现称锡金)归英国保护,划定边界,放弃热纳宗及隆吐山要隘、畀岗巴宗属地予英。被西藏僧俗官民反对。光绪十八年,升泰再赴帕里与英官续商亚东开埠通商等事宜,于当地去世。升泰有奏牍二卷。著有《印藏边务实录》。其弟有泰于1902-1906年间也担任过驻藏大臣。[1]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453》,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