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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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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翘(?—?),是中国五代十国闽国大臣,闽康宗王昶时期宰相

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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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翘是永泰(今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人,生年、家世不详,叶翘博学质朴正直。在闽国第三任君主惠宗王延钧在位时,王延钧任命他作为儿子福王王继鹏的福王友。王延钧让王继鹏以师傅之礼相待,遇事叶翘的建议多有裨益。宫中的人称呼他为国翁,官至六军判官[1]

王昶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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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元年(935年)十一月,王延钧被王继鹏派李仿杀害,王继鹏即位为皇帝,改名为王昶。王昶任命叶翘为内宣徽使,参政事[1]。然而,据说王昶成为皇帝后,他变得傲慢骄纵,不再与叶翘议论国事。一天,王昶刚要处理国事,叶翘故意穿着道士的服装走出。王昶立即召回他,对他说:“军国有许多事情,但是我很长时间没有和你商议了。这是我的过错。”叶翘顿首回答:“老臣辅导不好,致陛下即位以来,没有任何好的成就可称道,我请求退休。”王昶说:“先帝把我托付给叶公。如果我的决策不正确,叶公应该公开说出。你为何要弃我而去!”他厚赐给叶翘金帛,慰谕令叶翘复位宰相。[1]

但是,王昶对叶翘的尊重并没有持久。王昶的元妃梁国夫人李氏,是同平章事李敏和王昶姑姑的女儿。王昶宠爱李春燕,对待李夫人很冷淡。叶翘劝谏:“梁国夫人是先帝的外甥女,聘之以礼,为何因为新爱而抛弃她!”王昶不高兴,从此疏远了叶翘。不久,叶翘再次上书言事,王昶在他上书的纸尾批写道:“春色曾看紫陌头,乱红飞尽不禁愁;人情自厌芳华歇,一随风落御沟。”让叶翘回到永泰,以寿终,不知何年。[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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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资治通鉴卷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