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继先 (隆庆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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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继先

大明南京吏部主事
籍贯 山西太原府盂县
字号 字胤甫,号南川
出生 二月二十一日
逝世 万历十四年(1586年)
配偶 娶张氏
出身
  • 隆庆元年丁卯科举人
  • 隆庆五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孙继先(1540年—1586年),字胤甫,号南川[1]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盂县(今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山西乡试第二十七名。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进士。担任献县雄县遵化县内黄县知县[2],万历十年(1582年),擢四川道御史[3]

万历十三年,担任南京刑部主事[4]张居正死后,孙继先相继举荐万历帝召回此前被罢免的官员,包括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邹元标余懋学赵应元傅应祯朱鸿谟孟一脉王用汲。又举荐魏学曾宋𫄸张岳毛纲胡执礼王锡爵贾三近温纯曹科陈有年朱光宇赵参鲁等人。因弹劾户部尚书张学颜构陷刘台状,再劾学颜及李成梁,降级谪临清州判官,官至南京吏部主事[5]

家族[编辑]

曾祖父孙文显;祖父孙恺;父孙希哲,母张氏。具庆下。兄继芳。弟继原[6]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上册 ,445
  2.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25卷 ,2331
  3.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31卷 ,2442
  4.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59卷 ,2918
  5. ^ 《明史》(卷229):孙继先 ,字胤甫,盂人。隆庆五年进士。居正既败,继先请召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邹元标幷及余懋学、赵应元、傅应祯、朱鸿谟、孟一脉、王用汲。又荐魏学曾、宋𫄸、张岳、毛纲、胡执礼、王锡爵、贾三近、温纯、曹科、陈有年、朱光宇、赵参鲁等诸人。既坐谪,终南京吏部主事。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周班爵
明朝献县知县
万历年
继任:
张汝蕴
前任:
王宣化
明朝遵化县知县
1571年-1573年
继任:
宋仕
前任:
黄克念
明朝内黄县知县
1575年-1580年
继任:
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