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一个已经撤销的县级市,其驻地在今新泰市新汶街道[1]。
1959年,新泰县孙村人民公社和汶南人民公社的一部分地区划出,设立新汶市,仍归济南市管辖[2]。
1961年4月18日,泰安专区建置恢复,新汶市划归泰安专区[3]。
1965年3月27日,撤销新汶市,设立新汶县。
1982年8月2日,撤销新汶县,重新设立县级新汶市[4]。
1983年8月30日,撤销县级新汶市和新泰县,设立县级新泰市[5]。
- ^ 中国地图册(塑套本),统一书号12014·701,地图出版社出版,北京人民印刷厂印刷,1984年
- ^ 济南市情市况之历史沿革
- ^ 四月十八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82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83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