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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椿 (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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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椿(1111年—1183年),字寿翁南宋洺州永年人。

李椿因父亲在靖康之难时战死,以遗泽补迪功郎、潭州衡山县尉。升任宁国军节度推官,以吏才精强被人所称道。张浚征辟他为制司准备差遣,李椿奔走于淮甸之间,安抚流民,布置屯戍,体察军情,筹划周密。以政绩官至直龙图阁、湖南运副。宋孝宗时,知鄂州,实行垦田,复业数千户,大开旷土。改任广西提点刑狱。召为吏部郎官,进升为司农卿兼知临安府,得罪执政,出知婺州。不久升为吏部侍郎,极论宦官之祸当严禁与士大夫、兵将交往,以警示孝宗。后任显谟阁待制、知潭州、湖南安抚使。在任改盐法,复酒税法,逢大旱之年,蠲租十一万,粜常平米二万,救活数万人。训练将士,很有政绩,进敷文阁直学士,年老告归致仕,终老野塘。去世后,朱熹为其作铭,赞颂他“不阿主好,不诡时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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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史》卷三百八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