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梁镇罡诉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及税务局局长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梁镇罡诉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及税务局局长
Judiciary of Hong Kong
法院终审法院
案件全名梁镇罡诉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及税务局局长
辩论日期2019年5月7日
判决下达日期2019年6月6日
判例引注FACV 8/2018
转录终审法院主体判决书
案件历史
后续行动公务员的同性配偶可享有福利和合并报税
法庭成员
法官首席法官马道立
常任法官邓国桢
常任法官李义
非常任法官霍兆刚
非常任法官纪立信

梁镇罡诉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及税务局局长(英语:LEUNG CHUN KWONG v. SECRETARY FOR THE CIVIL SERVICE AND ANOTHER)是一宗香港同志案件 (又称梁镇罡案),为同志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镇罡争取与他同性伴侣福利和合并报税的案件,最终由梁镇罡胜诉。[1]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港入境处同性恋伴侣成功挑战配偶福利规定. bbc.com. 2019-06-06 [2019-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