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弘 (弘治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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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弘

大明
籍贯 应天府六合县
出生 生年不详
逝世 卒年不详
出身
  • 弘治六年癸丑科同进士出身

王弘(?—?),直隶六合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癸丑进士。

生平[编辑]

应天府乡试第四名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八十一名进士[1][2],授监察御史。正德初年,八党乱政,王弘与十三道御史陆昆薄彦徽葛浩贡安甫王蕃史良佐李熙任诺姚学礼张鸣凤蒋钦曹闵黄昭道萧乾元等联名上疏请求罢免太监马永成魏彬刘瑾传兴罗祥谷大用等人。刘瑾大怒,命下诏狱,杖三十,除名[3]

家族[编辑]

曾祖王秀翁;祖父王舍宗;父王清,母陈氏[4]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8):时“八党”窃柄,朝政日非。崑偕十三道御史薄彦徽、葛浩、贡安甫、王蕃、史良佐、李熙、任诺、姚学礼、张鸣凤、蒋钦、曹闵、黄昭道、王弘、萧乾元等,上疏极谏曰:“自古奸臣欲 擅主权,必先蛊其心志。如赵高劝二世严刑肆志,以极耳目之娱;和士开说武成毋自勤约,宜及少壮为乐;仇士良教其党以奢靡导君,勿使亲近儒生,知前代兴亡之故。其君惑之,卒皆受祸。陛下嗣位以来,天下颙然望治。乃未几宠幸奄寺,颠覆典刑。太监马永成、魏彬、刘瑾、传兴、罗祥、谷大用辈共为蒙蔽,日事宴游。上干天和,灾祲叠告,廷臣屡谏,未蒙省 纳。若辈必谓宫中行乐,何关治乱,此正奸人欺君之故术也。陛下广殿细旃,岂知小民穷 檐蔀屋风雨之不庇;锦衣玉食,岂知小民祁寒暑雨冻馁之弗堪;驰骋宴乐,岂知小民疾首蹙 頞赴诉之无路。昨日雷震郊坛,彗出紫微,夏秋亢旱,江南米价腾贵,京城盗贼横行,可恣 情纵欲,不一顾念乎?阁部大臣受顾命之寄,宜随事匡救,弘济艰难,言之不听,必伏阙死 谏,以悟圣意。顾乃怠缓悦从,巽顺退托。自为谋则善矣,如先帝付委、天下属望何?伏望 侧身修行,亟屏永成辈以绝祸端,委任大臣,务学亲政,以还至治。”疏至,朝事已变,刘健、谢迁皆被逐。于是彦徽为首,复上公疏,请留健、迁,而罪永成、瑾等。瑾怒,悉逮下诏狱,各杖三十,除名。昭道、弘、乾元逮捕未至,命即南京阙下杖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六年癸丑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