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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弹字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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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弹字库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
时代清代
编号310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华弹字库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华弹字库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华弹镇境内,华弹镇是县城东南的重要集镇;据《宁南县志》记载清初华弹镇属会理的苦竹巡检司辖地,道光十三年(1883)巡检司官署迁洼乌街,遂改称洼乌巡检司;清末至民国年间,先后设为巡检司、乡、镇、区的治地,中共建政后亦为区、乡政府的驻地。华弹字库整体为密檐式砖塔,呈塔形,攒尖顶,外形为六棱形,高12米,底座直径2.2米,逐层上收,共七层,各层叠涩出檐,塔内方形空心;塔身五级,用砖砌而成,塔身第一级有“笔阵横扫千军”字样;基座两层,用青石条砌成,第二层嵌有清道光三十一年石碑一通。华弹字库是宁甫保存完整的清代建筑,保存情况完好。2005年,华弹字库被宁南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华弹字库被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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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