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扶林延期履行权
外观
薄扶林延期履行权(英文:Pokfulam Moratorium)是香港一项特殊的城市规划行政措施,于1970年代起实施至今。这项行政措施规定,在香港岛薄扶林的交通基建设施得到充分改善之前,如果新的土地契约或修订现有契约会导致该区的交通量增加,政府不得批出有关申请。
例外情况
[编辑]自1970年代开始,绝大部份于薄扶林区内的契约申请均会被地政总署自动拒绝,但也有个别例子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总督会同行政局〉另行批准。
华贵邨
[编辑]1985年,政府为应付香港公共房屋发展的急切需求,在考虑过发展所带来的交通影响后,获总督会同行政局解除了的薄扶林鸡笼湾选址之“薄扶林延期履行权”以发展公屋,即1990年落成的华贵邨。
数码港
[编辑]1999年4月,城市规划委员会在参考运输署的意见后,同意与于薄扶林钢线湾的数码港计划有关的规划修订。2000年5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解除该处的“薄扶林延期履行权”容许数码港进行发展。
争议
[编辑]“薄扶林延期履行权”已实施近四十年,区内两条主要道路薄扶林道和域多利道进行过多次改善工程,但当局暂时仍然无意全面解除有关限制。另一方面,当局于2000年代搁置了倡议多年的四号干线坚尼地城至香港仔段,以及暂缓港铁南港岛线西段的发展,亦使薄扶林的交通基建设施失去了进一步改善的机会。
个别获当局批准的例外申请亦遭非议。2005年,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曾向当局质疑数码港计划不受“薄扶林延期履行权”的影响,对区内其他发展并不公平。2012年2月,拥有摩星岭道2号的香港圣公会连同摩星岭道6、10号的业主立案法团,因为城市规划委员会以“薄扶林延期履行权”为理由限制这些地段的发展,只容许兴建不高于3层的住宅,同时又允许毗邻的摩星岭道2A号及4号可增建最高160米的住宅,而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参考资料
[编辑]- 立法会第十七题:薄扶林延期履行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政府新闻公报,2005年5月18日
- 指城规会修图则大细超 圣公会申复核[永久失效链接],《明报》,201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