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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屿海砂屋国宅重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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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屿海砂屋国宅重建事件
位置 中华民国台湾
日期1966-1994年(民国55-83年)

兰屿海砂屋国宅重建事件系针对1960年代至1980年代间,中华民国政府于台湾兰屿地区的国宅政策,其所建设之国宅后经证实皆为海砂屋而无法居住,达悟族人进而成立自救会诉求国家赔偿。[1]并于1994年获得政府以每户45万新台币自行就地改建之方式处理。

事件经过[编辑]

1966年起,中华民国政府补助兴建的“示范国宅”陆陆续续在岛上出现,到了1970年代后半更在《改善兰屿山胞住宅计画》推动下,企图以现代国宅取代传统住宅。政府对于兰屿国宅的兴建可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66年至1974年,主要以每年16户,在各部落原有传统聚落外另觅地兴建的方式进行;1974年“中华妇女反共联合会”(妇联会)赴兰屿考察后,建议省政府加强改善兰屿乡“山胞”住宅,于是展开第二阶段1975-1980年的大规模改建。到了1980年代为止,总共兴建了566户,此阶段不仅改建的户数增加、在不同的部落同时进行,更重要的是开始拆除传统家屋,对部落带来相当大的冲击。 从1966年起分两阶段的国宅改建,每一户约12坪大,达悟族人住进不到五、六年,房子开始掉落水泥块、钢筋外露锈蚀,许多房屋形同危楼。[2]自1994年证实兰屿国宅是海砂屋后,达悟族人以行动向政府求偿。[3]后政府以每户45万新台币自行就地改建的方式处理。 [4]

影响[编辑]

由于政府所补助的45万元并无法建造一栋现代化的房屋,因此大多数达悟人必须在台湾本岛工作自筹建屋经费,存了一点钱便买材料回兰屿盖房子。因这计画改变了族人的就业型态,从事季节性或临时性工作的人增加了。[4]

参考资料[编辑]

  1. ^ 雅美族海砂屋自救宣言. 台湾法实证研究资料库. 1994-09 [2016-09-30]. 
  2. ^ 專家鑑定蘭嶼海砂屋嚴重 拆掉重建是安全唯一途徑. 兰屿双周刊(1994-09-25)。《数位典藏与数位学习联合目录》. 1994-09-25 [2016-09-30]. 
  3. ^ 雅美族海砂屋自救會省政府陳情書. 台湾法实证研究资料库. 1994-09-07 [2016-09-30]. 
  4. ^ 4.0 4.1 蔡友月. 《達悟族的精神失序:現代性、變遷與受苦的社會根源》. 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2009-07-17: 12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