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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词 (语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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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词语法学动词形容词[注 1]的统称,其主要功能是充当谓语[1]谓词是句子里谓语部分的主要的词,与主要功能为充当主语和宾语的体词相区别。

详细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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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传统语言学理论,汉语的体词包括名词(包括名词短语)、数词量词和部分代词;汉语的谓词包括动词形容词和部分代词。[2]

谓词是用来描述或判定客体性质、特征或者客体之间关系的词项。例如“你是学生”中的“是学生”就是谓词,而“学生”是客体;“1小于4”中“小于”是谓词。

谓词常项与变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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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某个确定判定的谓词称为谓词常项。如上述两个谓词“是学生”、“小于”。

尚未确定的谓词称为谓词变项。例如用P(4,1)记一个谓词变项,可以表示“4大于1”、“4小于1”等等。

n元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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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命题中,若有n个客体名称与谓词相联系,则称该谓词为n元谓词。如上述“是学生”为一元谓词,因为只有“学生”这一客体与之相联系。而命题“1小于4”中的谓词“小于”与两个客体联结,是二元谓词。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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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法中说明主语的成分称为谓语,而谓语的中心成分,也有人称为谓词。例如:“鸟飞”一句中,“飞”为谓语,这个谓语为单词,所以也可称为谓词。一般叙述句中的主要动词,称为述语,而有些语法学家就称为谓词。[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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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包括具有动词功能和形容词功能的代词,不包括非谓形容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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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
  2. ^ 《现代汉语(增订五版)下册》 高等教育出版社 黄伯荣,廖序东
  3. ^ 《国语辞典》 中国大辞典编纂处 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