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将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鄢将师
本名氏:
名:将师
逝世前515年
国籍楚国
活跃时期春秋
知名于楚国右领

鄢将师(?—前515年),春秋时期楚国人,楚平王时为楚国右领

生平[编辑]

鄢将师与郤宛有隙,对他极为痛恨,想谋害郤宛。遂与楚平王的亲信费无极勾结。[1]

前515年,费无极离间郤宛与令尹囊瓦。鄢将师借此陷害郤宛,囊瓦怒而下令攻打郤氏,并放火烧了郤宛家。郤宛听到消息而自杀。国人不肯放火,鄢将师下令:“不烧郤家,和他同罪。”国内的人们纷纷把都引火物拿走或扔掉,因此没有烧着。囊瓦派人烧了郤家,杀了郤宛的族人和亲属、大夫阳令终和他的弟弟阳完阳佗、大夫晋陈和他的子弟。晋陈族人在国都里大喊:“鄢氏、费氏以君王自居,专权祸乱楚国,削弱孤立王室,蒙蔽君王与令尹来为自己牟利。令尹对他们深信不疑,国家将要怎么办?”囊瓦听后很担心。[2]

沈尹戌当面进谏囊瓦。同年九月,囊瓦下令杀死费无极和鄢将师,并灭了费氏与鄢氏二族,以取悦国人。[3]

参见[编辑]

  • 左传·昭公·昭公二十七年》
  • 史记·楚世家》

参考文献[编辑]

  1. ^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郤宛直而和,国人说之。鄢将师为右领,与费无极比而恶之。
  2. ^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令尹使视郤氏,则有甲焉。不往,召鄢将师而告之。将师退,遂令攻郤氏,且爇之。子恶闻之,遂自杀也。国人弗爇,令曰:“爇郤氏,与之同罪。”或取一编菅焉,或取一秉秆焉,国人投之,遂弗也。令尹炮之,尽灭郤氏之族党,杀阳令终与其弟完及佗与晋陈及其子弟。晋陈之族呼于国曰:“鄢氏、费氏自以为王,专祸楚国,弱寡王室,蒙王与令尹以自利也。令尹尽信之矣,国将如何?”令尹病之。
  3. ^ 《左传·昭公二十七年》:楚郤宛之难,国言未已,进胙者莫不谤令尹。沈尹戌言于子常曰……子常曰:“是瓦之罪,敢不良图。”九月己未,子常杀费无极与鄢将师,尽灭其族,以说于国。谤言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