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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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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业务商业银行利用自身掌握的社会经济金融信息、营销能力与设备技术,为社会公众(法人自然人)提供财富的保值增值相关的咨询、信托、存款、投资等中长期方案组合的综合性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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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5月末,中国共有4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续理财产品50 918款,理财资金帐面余额13.97万亿元。

2014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单独的理财业务部门,集中统一经营全行的理财业务,实行“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防范理财业务的风险积累。要求各行对表内外每只银行理财产品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理财业务回归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本行信贷资金不得为本行理财产品提供担保或兜底。本行的理财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交易,不得相互调节收益。[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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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发[2014]35号. [2014-1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