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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Kure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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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擅自拿掉删除讨论模版[编辑]

这是要供大家讨论的模版,请不要擅自拿掉。若讨论后决定保留了自然会有人帮忙拿掉,你也可以参与讨论。话说回来,你该不会是吴煜宗本人吧?未命名 2007年5月23日 (三) 17:08 (UTC)[回复]

如果你坚持认为现有顺序必须修改,请解释。如果你继续增加东亚研究大联盟之类重复内容将被视为破坏,账号会被查封。谢谢合作。--蒙人 ->敖包相会 2007年5月23日 (三) 20:12 (UTC)[回复]

删除标示[编辑]

请不要去掉删除标示。事实上,即使你去掉了那个标示,删除讨论还是在进行。你已经干了三次了。再次去掉删除标示会导致你的账号被查封。另外只有管理员可以保护一个页面,请不要声称一个没有被保护的页面被保护。谢谢合作。--蒙人 ->敖包相会 2007年5月26日 (六) 01:10 (UTC)[回复]

你该不会真的是吴煜宗吧[编辑]

如果你真的是吴教授,欢迎以丰富的法学素养对这里做出贡献,不过要注意Wikipedia:可供查证Wikipedia:非原创研究Wikipedia:列明来源等方针,详细请看Wikipedia:方针与指引,这是新手容易忽略的地方。举例来说,纵使你是吴教授本人,在撰写吴煜宗条目的时候,最好也要列出资料来源(如果你不是吴教授,那更要列出),像是目前的第二段,可能你还要加强资料来源。祝编辑愉快。未命名 2007年5月28日 (一) 19:13 (UTC)[回复]

关于条目被删除这件事[编辑]

可能要说明一下,虽然你希望条目不要被删,不要打击你的自信心;但吴煜宗目前除非是我辈在台湾读法律系并持续在观察新进教授的人,否则大部分的人真的不知道他是否有足够的重要性及显著性可以登上维基百科,所以该条目被提出删除讨论,就是要大家讨论其存废,而其实提出删除讨论后,并非一定会被删除,你可以参与讨论并为条目保存提出辩护;然而,或许是你不熟悉维基规则的原因,一直把删除讨论的模版删掉,反而不去讨论条目的存废。这就好像法院寄开庭通知书给当事人,若假装没看见又把开庭通知书撕掉,到时候没出庭被一造辩论判决败诉也是没办法的事吧!别气馁,你应该是十分有潜力的编辑者,在了解维基百科的规则后,一定能为这里做出巨大的贡献!未命名 2007年5月31日 (四) 17:52 (UTC)[回复]

完全赞同未命名说的。希望看到你新的贡献,而不是坚持改变列表顺序或者介绍一个知名度不高的副教授。比如你可以扩展现在还是小作品的世新大学。谢谢。--蒙人 ->敖包相会 2007年5月31日 (四) 19:08 (UTC)[回复]

2007年台湾维基人夏聚[编辑]

Kureya,您好:

2007年台湾维基人夏聚即将于6月30日在台北市举办。这次的聚会将聚焦于8月将在台北举办的第三届维基媒体国际会议(Wikimania)。另外,关系大家深远的离线版维基百科、自由图像等议题,也已邀请其他的维基人分享。

诚擎欢迎您立刻报名参加

  • 日期:2007年6月30日(星期六)
  • 时间:下午一点到下午五点
  • 地点:青辅会Youth Hub青年交流中心二楼会议室
    (台北市忠孝东路一段31号2楼,近捷运善导寺站)

(本讯息由User:笨笨的小B的机器人User:LittleBot2007年6月23日 (六) 14:40 (UTC)透过AutoWikiBrowser发送。)[回复]


Wikipedia talk:聚会/2008年香港夏聚/邀请讨论[编辑]

邀请您的维基人是:

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20:01 (UTC)[回复]

邀请出席2008年香港夏聚[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