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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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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应期(16世纪—1649年),兆合江西南昌府进贤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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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应期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的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会试本来获考官录取,但最后却下第,后授顺昌知县,平息人民纷争,以道理令各方觉得公允,在任一年流寇散去、人民安乐;适逢楚王朱华奎奉旨造钱通行福建,商人深以为苦,他上启楚王此事会为害地方,楚王却指“抚按没有发表意见,一介县令反而喋喋不休”,他因此辞官回乡。

之后傅应期得原官起用,补任广西宣化知县,永历年间擢官右江道参议,入朝为太仆寺卿,到永历三年(1649年)去世,入祀乡贤祠[1]

其子傅弘烈为清朝的广西巡抚,入祀贤良祠[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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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康熙《进贤县志·卷十五·人物志二》:傅应期,字兆合,戊午举于乡,庚辰【戊辰】会闱拟元不得竟下第,久困公车授顺昌县知县,寓抚字于催科,凡讼者劝其息争,随以理直之务使平情而已,莅任一载盗散民安,台司交登荐剡偶。楚藩奉旨造钱通行闽省,商贾苦之,期具启王差借名鼓铸为害地方,王以抚按无言、县令哓哓为怪,期遂挂冠归。随奉昌原官起用,补广西宣化县知县,历升太仆寺卿,未竟厥施赍志以殁,尝自言曰:“敦五伦乃为实学舍,一贯皆是异端。”又曰:“养德量以充福量,存仁心以格天心。”皆名言也,祀乡贤。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四》:(永历)时张元琳、樊师孔、傅应期、官抚极、刘靖、高𦒰先后官太仆。……应期,字兆合,进贤人。万历四十六年举于乡。授顺昌知县,寓赋【抚】催科;凡讼者务劝息争,随以礼【理】直之,使平情而已;凡讼者务劝息争,随以礼直之,使平情而已;又与士民讲孝弟。在任一年,寇散民安。以楚王造钱,力争归。永历时,累擢右江参议,入为太仆卿,三年卒。子弘烈字仲谋,隆武元年举广西乡试,自迁江知县陞御史。降清,事见《清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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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熙《进贤县志》·卷十五·人物志二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四
官衔
前任:
柯廷秀
明朝顺昌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余心度
前任:
俞昌言
明朝宣化县知县
南明年间
继任:
吴思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