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钧
外观
曾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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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右侍郎 | |
籍贯 | 江西南昌府进贤县 |
出生 | 闰九月二十五日 |
逝世 | 隆庆四年(1570)二月二十二日 |
配偶 | 傅氏 |
亲属 | 曾祖曾翊如,祖曾由勉,父曾文献,母傅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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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钧(1490年—1570年),字廷和,号前溪,江西南昌府进贤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闰九月二十五日生,行八,治《诗经》,由国子生中式江西乡试第五十四名举人,年四十三岁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四十八名,第三甲第十五名进士。观都察院政[1][2]。授行人,升南京礼科给事中。弹劾参赞尚书刘龙,相继又弹劾劾翊国公郭勋、礼部尚书严嵩、工部侍郎蒋淦、延绥巡抚赵锦。声明威震一时。二十一年十二月出任云南按察司副使,二十四年十二月升四川右参政。因平抚黔地寇乱,升河南左布政使。
嘉靖三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三十二年十二月,漕河工程结束,升工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视职如故。治河四年,三十四年(1555年)十月入为南京刑部右侍郎,三十六年十月以病乞求归乡。家居十馀年,隆庆四年(1570)二月二十二日卒,赠刑部尚书,谥恭肃[3]。
家族
[编辑]曾祖曾翊如;祖曾由勉;父曾文献;母傅氏。永感下,妻傅氏,兄廷夔;廷鳌;廷范;廷式;廷高,子一唯;一初;一鸣,孙允功(甲午举人),侄孙时奉(甲午举人)。
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 《国朝献征录·卷之四十九》,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二百〇三》,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 《嘉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同年序齿录》:曾钧,字廷和,治《诗经》,庚戌年闰九月二十五日生,进贤县人。观都察院政,历升南京吏科给事中刑部侍郎,赠尚书,谥恭肃,祀乡贤。号前溪。曾祖翊如;祖由勉;父文献;母傅氏。兄廷夔;廷鳌;廷范;廷式;廷高,子一唯;一初;一鸣,孙允功(甲午举人),侄孙时奉(甲午举人)。戊子乡试五十四名,会试四十八名,廷试三甲十五名。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3):“曾钧,字廷和,进贤人。嘉靖十一年进士。授行人,擢南京礼科给事中。时四方银场得不偿费,且为盗窟,钧奏罢之。钧刚廉疾俗。首劾罢参赞尚书刘龙。已劾翊国公郭勋、礼部尚书严嵩。未几劾工部侍郎蒋淦、延绥巡抚赵锦。最后劾罢操江都御史柴经。直声震一时。出为云南副使。两司诣黔国公率廷谒,钧始正其礼,且釐还所侵丽江民地。迁四川参政。黔寇乱,抚定之。屡迁河南左布政使。三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徐、邳等十七州县连被水患,帝忧之,趣上方略。钧请濬刘伶台至赤晏庙八十里,筑草湾老黄河口,增高家堰长堤,缮新庄等旧闸。阅数月,工成。进工部右侍郎。治河四年,入为南京刑部右侍郎。久之,乞归。家居十馀年卒。赠刑部尚书,谥恭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