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级
外观
(重定向自第四權)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1年10月5日) |
此条目过于依赖第一手来源。 |
第四阶级(英语:the Fourth Estate),又称第四权(英语:the fourth power),指的是媒体、公众视听。[1]
“第四阶级”一词引申自欧洲传统观念中的三个“王国国民阶级”(英语:estates of the realm),即在法国大革命之前一段时期,社会分为神职人员、贵族及平民三种阶层。该词的产生汇集多位思想家和作家的贡献,包括埃德蒙·伯克、理查德·克莱尔(Richard Carlyle)和19世纪《泰晤士报》的领导人亨利·里夫(Henry Reeve)。里夫在1855年10月的《爱丁堡评论》(Edinburgh Review)上撰文写道:“今天新闻界已经真正成为了一个国民阶级;甚至比其他任何的阶级都更为强大”[2]。
第四阶级的观点认为,新闻界在宪法里担负着一个非官方但却是中心的角色。他有助于公众了解问题、发表公共见解,因此可以领导和成为对政府的一种制衡[3]。但是要达到这种功能,新闻界就必须独立和免于受到审查。
参考
[编辑]- ^ Definition of FOURTH ESTATE. Merriam-Webster. [2022-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6) (英语).
- ^ in Boyce et al.,1978
- ^ O'Malley,1997
相关条目
[编辑]深入阅读
[编辑]- Boyce,G.Curran,J.and Wingate,P.(eds)(1978)Newspaper History from the 17th Century to the Present Day.Landon:Constable.
- O'Malley,T.(1997)"Labour and the 1947-49 Royal Commission on the Press",in Bromley,M.and O'Malley,T.(eds)A Journalism Reader.Landon:Routl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