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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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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二公,出自1958年9月3日的《人民日報社論《高舉人民公社的紅旗前進》,該社論總結自毛澤東於1958年8月在北戴河舉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1][2][3]。毛澤東認為人民公社的特點是「一曰大,二曰公」[1][2]。其中,「大」是指公社規模大,就是地大物博,人口眾多,工農商學兵,農林牧副漁,人多勢眾;「公」是指公有化程度高,就是社會主義程度比合作社高,把資本主義的殘餘逐步去掉,如取消自留地、私養牲畜,搞公共食堂、托兒所、縫紉組,實行工資制度,搞農業工廠,破除資產階級法權制度[1][4][5]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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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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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反思“一大二公”. 鳳凰網. 新華網. 2008-11-19 (中文). 
  2. ^ 2.0 2.1 高举人民公社的红旗前进. 《人民日報》. 1958-09-03 (中文). 
  3. ^ 鄭有貴. 对人民公社的评价不能偏废——从“废除人民公社”说起. 中國農村研究網. 《北京黨史》. 2017-09-08 (中文). 
  4. ^ 人民公社化运动. 中國改革信息庫. 潮州師範學院. 2009-11-12. 
  5. ^ 溫銳. “一大二公”快速前进的集体化运动. 中國社會科學文庫. 2012-05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