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貢是中國科舉制度中,考生的一種稱謂。常科的考生一般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另一個是鄉貢,鄉貢是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的應試者。
越南後黎朝時,鄉試考四場,四場均考中,是鄉貢,考中三場,是生徒。阮朝明命九年(1828年),改鄉貢為舉人,生徒為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