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
外觀
五商是指稱明末清初鄭芝龍、鄭成功家族發展的貿易組織,以金、木、水、火、土的五行及仁、義、禮、智、信的五常分為山五商(批發)及海五商(船隊),各為一個獨立系統、不相隸屬。
山五商
[編輯]山五商以杭州為中心活動,以五行為稱。金、木、水、火、土是五大批發商的名稱,因絲綢生產地在江南,以杭州為集散地,又瓷器出產在江西,從杭州採購亦極便利。其他物品如:紹興綾、絲、白綾、縐紗、藥材。
海五商
[編輯]海五商以廈門為基地,以五常為稱。仁、義、禮、智、信是五支船隊的名稱,行駛於中國、日本、朝鮮、琉球、台灣、菲律賓、中南半島諸國,南至巴達維亞。業務是銷售、對外採購、令旗出租、收稅、人力仲介、客運。
收稅
[編輯]到了明鄭時期,在海上鄭家已經絕對控制了制海權,除了自家船隊外,其他商船亦需獲得許可才可通行。又從台灣開往廈門的船隻鄭氏徵收商船洋稅,由何斌在台灣先收,到廈門後憑何斌之收據核算,不再重徵。若有何斌之證明亦可先行將貨物出售後再交納洋稅。
亦有當時歐洲人的記錄:「國王(指鄭經)之巡邏船,遇見任何中國船時,若無通行證者,即予以扣留。」顯然當時在台海絕無滿清之船通行。
銀行金庫
[編輯]鄭家的公庫有二個:
- 裕國庫,主管是張恢,此庫可能是為山五商所設的,其支付的對象是軍餉、文武官員給俸。
- 利民庫,此是收兩洋的船本和盈利,主管是林義。兩庫都直接屬戶官鄭泰所管轄。利民庫的銀兩,對五商的供應及銷售商可以給予借貸的方便,利息為月息百分之一.三,利息不高。
此外還有
- 日本長崎唐通事處
鄭氏船運,出超甚多,東洋航線在回程中,少帶回程貨,大都帶回銀子(日本是知名金銀產地)。船所盈餘的錢,有一部份寄存在日本長崎唐通事處。累積數量頗多。
參考資料
[編輯]引用
[編輯]文獻
[編輯]- 台灣人的台灣史:五商(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荷蘭人在台灣》(既荷蘭東印度公司報告書集匯,台灣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