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殿元宅院
外觀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3年8月3日) |
侯殿元宅院 | |
---|---|
平遙縣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山西省晉中市平遙縣古城內沙巷街23號 |
分類 | 古建築 |
時代 | 清 |
認定時間 | 1994年12月28日 |
侯殿元宅院,位於中國山西省晉中市平遙縣平遙古城沙巷街23號,平遙招待所後院。
這座大宅最初由冀氏建於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規制宏偉,包括中院、東、西偏院和後院,中院主體建築甚至達到七間七檁,在當時屬於逾制,因此僅四五年後即拆除。嗣後此院賣予票號業侯王賓第三子侯殿元。
1900年以後,這座大宅售與吏部司官宋夢槐(1853-1938)。宋夢槐與雲南人聶時寯曾同為榮祿幕僚,任職吏部,庚子國變時任職於武衛軍,隨同兩宮西狩,聶途中病故,宋夢槐安排其孤兒寡妻落戶平遙城內西水道街。宣統元年,宋夢槐在山東泰安、東昌知府任上被罷官歸里。聶時寯第九子聶銘周年長,後討要其父寄存宋處財物,對薄公堂,官司一直打到民國高院,1935年將這座大宅判歸聶銘周。
現存建築僅為西偏院內宅及後院,計正窯7間、東西廊窯各5間,用料考究,雕刻精美。文化大革命中裝飾遺失甚多。1982年平遙招待所占用後多有改建。
1994年12月28日,侯殿元宅院公布為平遙縣文物保護單位。[1]。
參考資料
[編輯]- ^ 县级文保单位基本情况表. 2019-02-10.[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