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彌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司馬彌陀(?—?),河內郡溫縣(今河南省溫縣)人,曹魏中郎司馬進的後裔,北魏始平聲公司馬休之之孫,譙王司馬文思之子。

司馬文思去世後,司馬彌陀承襲了鬱林公的爵位。興光初年,司馬彌陀被選中迎娶臨涇公主,司馬彌陀的岳父竇瑾教司馬彌陀以託詞之言,其中有誹謗和咒詛的內容,司馬彌陀與竇瑾因此被定以用祝告鬼神使加禍於別人的罪名處死[1][2][3]

參考資料[編輯]

  1. ^ 《魏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十五》:子彌陀,襲爵。以選尚臨涇公主,而辭以先取毗陵公竇瑾女。與瑾並坐祝詛伏誅。
  2. ^ 《魏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四》:興光初,瑾女婿鬱林公司馬彌陀以選尚臨涇公主,瑾教彌陀辭托,有誹謗咒詛之言,與彌陀同誅。
  3. ^ 《北史·卷二十七·列傳第十五》:興光初,瑾女壻鬱林公司馬彌陀以選尚臨涇公主,瑾教彌陀辭。託有誹謗咒詛之言,與彌陁同誅,唯少子遵逃匿得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