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克明 (19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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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克明(1958年1月),安徽省蕪湖縣[1]中共黨員、安徽官員。

1972年5月參加工作。歷任蕪湖縣經委副主任(正科級)、縣委黨校校長、副縣長,中共蕪湖市委政研室副主任、辦公室副主任,市委副秘書長、秘書長、市政府副市長。2003年,出任安徽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黨組書記[1]

2015年,吳克明因涉嫌貪污、受賄被立案偵查[1]。2018年11月26日,案件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其被指控將本應由個人承擔的12萬餘元機票款於公報銷、在職務提拔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利並受賄。但因案情複雜,法庭未當庭宣判。[2]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