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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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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身是中國古代任命官員的委任狀。[1]告身始於南北朝末期,這一制度在隋朝唐朝時確立。告身內的文字通常由中央主管機關書寫,向官員告知其官職是由皇帝批准後授予,官員要將告身收藏好。[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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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杨金鼎主编;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中国文化史词典,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08,第457页. 
  2. ^ 王铭. 告身文种钩沉[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41(3):104-111. DOI:10.3785/j.issn.1008-942X.2010.06.131..